闽“互联网+”行动计划亮相
每年投入不少于五亿元引导资金
本报福州电 (林娟)福建省级新增引导资金采取资金资助、融资担保等方式,每年扶持一批重点孵化项目;所在地政府为每个企业(项目)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3年内免收租金……
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10条措施》(简称《措施》),明确了电子商务、物联网产业、智慧云服务、文创媒体、互联网金融、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互联网基础服务等8个方面的发展重点。
据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数字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措施》亦可以称之为福建省的“互联网+”行动计划。目前,福建省的互联网从业人员有50万、超1000亿元产业规模,跨境电商和文创媒体相对领先,但也存在缺乏龙头、缺乏人才、缺乏创投;扶持不够、配套不够、集聚不够等发展瓶颈。要想撬动互联网经济加快发展的支点,除了大量培养和引进互联网创业和从业人员外,就政府而言,应努力营造积极的创业环境,从基础设施硬环境建设到优化行政服务、加强市场监管、开拓市场等软环境建设方面给予扶持,尽可能扫除创业障碍、降低成长成本,力求在全省掀起互联网创业热潮,推动互联网产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措施》,2015年至2017年间,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的省级互联网经济引导资金,到2016年,福建省健全互联网经济生态圈,各领域建成一批互联网平台;到2018年,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集中区;到2020年,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互联网经济年均增长率25%以上,总规模超过4000亿元;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在福建省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下,设立不少于10亿元的互联网经济子基金,有条件的设区市应在2016年底前设立相应基金。
《措施》要求福建省将创新招商模式,大力引进阿里、百度、腾讯、新浪、小米、京东、360等互联网龙头企业。同时,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举办一次互联网经济不同专题的全国性会议,力争成为跨境电商、数字文创、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高峰会议永久举办地。”
此外,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要加大对互联网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各地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开展的互联网企业担保业务,福建省再担保公司可适当提高再担保代偿比例。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5年03月20日 第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