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罗马2月12日电 (记者韩秉宸)意大利格罗塞托地方法院11日对歌诗达“协和”号邮轮翻沉案做出初审判决,法官认定该邮轮船长斯凯蒂诺犯有过失沉船罪、过失杀人罪和过失伤害罪,并据此判处斯凯蒂诺有期徒刑16年。歌诗达邮轮公司则被判负有连带责任,将向环保、内政等多个部门及遇难者家属支付赔偿。
2012年1月13日,载有约4200名乘客的歌诗达协和号邮轮在托斯卡纳大区吉廖岛附近航行时,在斯凯蒂诺的指挥下违规驶入浅海水域,随后在经过吉廖海岸近端时触礁侧翻沉没,该事故共造成船上32人死亡。而“肇事者”斯凯蒂诺不仅未在事发后及时指挥救援,反而混入乘客中率先弃船逃跑,因此获得了“逃跑船长”的诨号。
《 人民日报 》( 2015年02月13日 2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