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靠补贴推不动新能源车(经济时评)
万仁美
补贴政策本身存在问题,纠纷则会迟早出现。在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背景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方案,让资金利用更合理,让社会资源得到最佳利用
最近,河北省沧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爽约”的事件引起不少关注。
去年5月,沧州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兑补办法,让当地掀起了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潮。新能源车卖得虽好,结果却引起了购车者的不满情绪,症结在于购置补贴。
第一,补贴比例过高导致资金缺口加大。沧州市规定,针对部分新能源车,补贴将按照中央财政标准1∶1的比例发放。这就使得某款热销的电动客车,在扣除15万元的国家补贴和15万元的地方补贴后,只卖1.5万元,引来众多购车者。而过高的补贴,使得地方政府在支付完前期购车者的补贴之后,无法满足数量迅速增长的后续购车者。
第二,资金使用无明确规定。河北省规定地方补贴不足部分可以从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划拨,但对于划拨的比例并没有明确说法。加之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在国内尚无先例,所以地方也不敢随意处置这笔资金。多种因素凑在一起,导致补贴兑付迟缓。
目前,沧州新能源汽车的后续补贴资金陆续到位。但是,针对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首先,补贴依据和标准是否合理?当前,有关部门规定按照车长给予电动客车补贴,但车长与电池性能、车辆的续驶里程没有必然关系。这使得新能源汽车厂商为了利益最大化,在生产过程中会优先考虑成本与补贴之间的差额。
其次,是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进行配套补贴?有些地方财政吃紧,并不情愿补贴,但是不出台配套补贴政策会背上“恶名”,只好硬着头皮给补贴。有些地方出台了补贴政策,但长期没有兑现补贴,更是影响了政府信誉。
最后,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资金,使用能否更规范透明?从沧州的例子来看,无论是补贴资金的划拨比例还是使用规范等等,都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导致在一些地方的探索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
沧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风波,既是偶然,也是必然。补贴政策本身存在问题,纠纷迟早要发生。当前,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相信会有更多的地方面临此类困境。所以,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多方考量,让补贴更有针对性,让资金利用更合理,让社会资源得到最佳利用。
《 人民日报 》( 2016年05月31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