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我国西周时期确立的婚姻制度,一般为结婚时男方给女方钱或物,在我国部分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近日凤凰网一则因女方要彩礼过重,准新郎婚礼前喝药自杀的新闻引起读者的思考。
我国一些落后农村“天价彩礼”已让农民家庭不堪重负,甚至让本来美好的乡村爱情变成了悲剧。为何国家禁止“天价彩礼”的婚姻陋习,却在一些农村屡禁不止。我认为“天价彩礼”这种婚姻陋习的存在主要是因为一是我国农村长期存在的重男轻女思想,使农村男女比例失调,造成僧多粥少,为了娶到媳妇,男方家庭为了竞争不得不花费重金。二是我国部分农村因为自然、疾病等原因长期处于贫困状态,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将嫁女子,要“天价彩礼”作为脱贫致富的手段。三是“面子”问题。农村有些人存在不正确的攀比心理,认为嫁女子是谁家要的彩礼多,该娘家就有面子。还有部分农村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子泼出去的水”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子,给了别人,要“天价彩礼”是对自己多年辛苦的补偿等等。就是因为存在这些主客观原因才导致农村出现了“天价彩礼”。
“天价彩礼”婚姻陋习的存在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如有的农村家庭因“天价彩礼”,到处借债,造成家庭贫困。有的农村家庭因“天价彩礼”造成婆家和娘家之间关系紧张,不利于家庭和睦,有的甚至为了结婚走上犯罪道路造成家庭悲剧。
为了杜绝“天价彩礼”,是悲剧不再产生,我觉得我们目前应采取以下方法:
一是加大制度建设。目前我国已存在这一些法律规定如:《婚姻法》就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但是该法律对“买卖婚姻”的形式没有具体说明、“索取财物”的数量也未具体规范,而且缺乏可操作性,所以更进一步完善法律,使其便于执行。在完善法律的同时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制定村规民约对彩礼进行规范。
二是加大对“天价彩礼”婚礼陋习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执法部门通过办案造成一定得影响力,节制“天价彩礼”婚礼陋习的发展。
三是加大落后农村的扶贫力度。只有发展才可以解决贫困问题,经济发展上去了大家生活富裕了,彩礼也就不再成婚姻中双方关注的问题。
四是加大文明婚俗的宣传,在农村移风易俗。政府应加大对社会主义新风尚、文明婚俗的宣传力度,是广大村民改变落后的婚姻习俗,生育观念,提高村民的素质,久而久之“天价彩礼”的陋习就会被村民所摒弃。我相信经过长期的治理, “天价彩礼”将不再阻隔乡村爱情。(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