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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劫持”式的转载当休矣

2015-04-27 07:35 来源:人民日报
“网络劫持”式的转载当休矣(人民论坛)
 
    李浩燃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昔日苏东坡《题西林壁》中形容山峦多姿的名句,今日却被用来调侃网络转载的乱象,令人心生感慨。
 
  游弋于网络空间,“转载”俨然已成“神奇”词汇。各种掐头去尾、隐去来源和作者姓名的做法早已司空见惯,更有以作家莫言之名流布的情感短文、励志警句,让本人都坦陈“写不出来”;用杨绛文章片段加上杜撰段落拼凑而成的“百岁感言”,在微信朋友圈不时浮现。一起普普通通的社会新闻,经由多路网媒“八仙过海”,事实就成了可以肆意装扮的小姑娘;一篇就事论事的时评文章,即便过了几个月也会被别有用心地打捞,“张冠李戴”地与当下的热点事件相匹配。种种网络转载失范现象,不胜枚举。
 
  “央视女主播被砍”“中国超级计算机被14岁中学生攻破”“奥运冠军砍小区杨树”……举凡最近一段时间的网络新闻“标题党”现象,对传统媒体报道进行“深加工”,近乎招引眼球的标准模式。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篡改标题、乱贴标签,煽动性、情绪化表达泛滥,这些舆论场转载中的“网络劫持”,不仅扰乱视听,更严重损害媒体公信。
 
  这背后,是一些网络媒体奉行“拿来主义”,长期做传统媒体优质内容资源的搬运工,吃着免费午餐,挣着可观流量,“得来全不费工夫”。有的网站、微信公号长期用各种手法把转载乔装成原创,丝毫不考虑作者的感受。如果任其恣意发展,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利于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刚刚过去的世界读书日,引发媒体和公众热切讨论如何多读书、读好书。其实,世界读书日的全称是“世界图书与版权日”。市场经济条件下,著作权与商标权、专利权等一样,是知识产权的有机构成,其重要性不应有“网上”“网下”之分。就此而言,国家版权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着力治理网络转载生态,可谓正逢其时。
 
  你可能听过这样一则故事。工程师受邀排查机械故障,在电机表面画条线即收费1000美元。面对质疑,他回应说:一条线只值1美元,但知道在哪里画,值999美元。暂且不论故事真实与否,这确实道出了一条真理:那些看不见的知识和智慧,往往蕴含着巨大价值。正因此,被转载的每一篇作品都凝结着劳动和创造,原作者的每一滴汗水都该得到体认与尊重。因而,以保护版权为契机,用日趋完善的制度为创新撑腰,让每一份辛劳获取应得的回报,也防止“网络劫持”扭曲作品原意、为各种不正当目的服务,才能更有力地呵护智力成果,助力创新驱动的大树加速成长。
 
  一位作家说,生活有时候比我们的头脑走得更快、更远,我们还没有来得及想清楚互联网时代对我们意味着什么,就已经置身于移动互联网时代了。传播技术的快速演进激发了人类的想象力、创造力,也提醒人们思索传播责任、行为边界。切实增强版权意识、从严规范网络转载行为,谨慎握持手中的传播权、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当是“互联网+”语境下,每一名现代公民的自觉。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27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