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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检察机关对李崇禧涉嫌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2015-04-18 09:09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彭波)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消息:四川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崇禧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崇禧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崇禧,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崇禧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人民日报 》( 2015年04月18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