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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代购当休矣(云中漫笔)

2018-11-16 08: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违法代购当休矣(云中漫笔)
彭训文
 
  近日,广东珠海一网店店主因代购境外服饰且逃税300万元人民币,被法院判处走私罪,获刑10年并处罚金550万元人民币。这则消息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和这则新闻相关的是,在今年国庆节期间,网络传出一则“海关严查代购”的视频。视频显示,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有一个航班查出了100多名代购,这些人排着队等待交税。
 
  代购、走私、逃税,这些词似乎成了如今海淘行业里无法忽视的词。细加分析的话,这其中需要厘清很多说法。
 
  首先,微商、个人代购经营行为需要合法合规。一般来说,代购指在境外购买商品、在境内销售并从中赚取差价的行为。根据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需要取得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还要依法足额纳税。而实际上,很多代购者并没有取得法定的经营许可证,而是私下从事代购活动,且无相关资质,这不仅加大了消费者维权难度,也破坏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规定,扰乱了跨境贸易秩序。
 
  其次,代购的商品需要依法足额纳税。根据海关法,从海外购买回国的物品如果在免税额度之上的,需要向海关申报,并补足税款。而一些代购者在入关时伪报商品性质、低报商品价值甚至入境不申报,有的偷税漏税数额巨大,这就触犯刑法、海关法等法律。根据刑法规定,走私罪,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至50万元人民币属于“数额较大”,50万至250万元人民币属于“数额巨大,250万元人民币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对应刑期分别为3年以下,3至10年以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至5倍罚款。广东珠海这名网店店主正是因为偷税漏税数额巨大而被判刑10年,并处以罚款。
 
  应该说,随着电商法实施,代购行业、电商行业将面临一轮重新洗牌,不合规经营者会出局。而对消费者来说,今后在购买商品时不仅质量可以得到保障,同时在售后维权等环节的权益也会得到保护。展望未来,非法个人代购时代将会终结,海外代购市场则会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良性有序发展。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11月16日   第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