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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研习三境界(艺坛走笔)

2018-09-09 08: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书法研习三境界(艺坛走笔)
 
 
刘宗超
 
  习书必摹古。摹古是手段,不是目的,重在于继承与总结中通理法、接心性。“宋四家”之一黄庭坚,诗书俱佳,与苏轼并称“苏黄”,对后世影响深远。在书法实践中,我深感黄庭坚书法对当代书法创作亦有多重意义:对其形式语言的模仿借鉴,是书法学习的初级阶段;对其书理的发现运用,是书法学习的中级阶段;对其“天人合一”精神的领悟贯通,是书法学习的高级阶段。这三个阶段,姑且称之为由“无我之境”到“有我之境”,再到“本我之境”,“学”“术”结合。
 
  这里的“无我之境”,是指深入学习对象,意识不到“我”之存在,“我”即对象,对象即“我”。学习任何一门艺术或任何一种风格,对其形式语言进行模仿和运用是最为直接、重要的基础阶段。为深入了解学习对象,深入学习对象之中,习书者需要做到“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精准的研究能力和模仿能力至为重要。为此,习书者需要澄心静虑,下大力气研究书法传统,深耕艺术经典,做到李可染先生所言的“用最大的功力打进去”,认真体悟经典艺术特点。在这个阶段,遵从要比变通重要,因为只有达到信仰的程度才会深入其中。专一不二是为“无我之境”。
 
  这种“无我之境”的理想状态,是“我”成为传统经典的一部分,“我”出手就是经典风范。当然,这必然是外在于“我”的阶段。进一步的学习则是了解和掌握书法经典的方法和原则,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创作实践中,即达到“有我之境”。这是对方法论的学习和掌握,大致属于“遗貌取神”,“神”就是艺术本体的方法和原理。例如,黄庭坚书理,体现在章法、结字和笔法等方面。在结字和章法之间,黄庭坚草书有一种独特的“字组”现象——单看一个字并不完美,甚至险象环生,一旦联系周围的字,就感觉出书法家匠心独具之处。这是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单元”组织方法。黄庭坚草书的章法是“大九宫”原理,是穿插争让的“嵌合”之法。推而广之,凡是一流书法作品在形式上都符合“大九宫”原理和“嵌合”之法。黄庭坚的书法结字上灵活多变,他把每个字内部的矛盾关系——欹正、疏密、宾主、参差、虚实、向背、变化、裹束、繁简等,夸张出来,又能处理妥当,创造了独特的结字法。黄庭坚的笔法也充满律动和涩势,中锋行笔,笔画圆劲而有弹性,如千里阵云,力透纸背,对后世影响很大。相传他观“长年荡桨”“群丁拨棹”而悟得笔法,书法大进。对黄庭坚书风的章法、结字和笔法等方法的研究与熟练运用,属于“有我之境”。因为这个阶段不再是生吞活剥地搬用形式,而是开始回味审视所学对象,并运用其“原理”形成新的形式,是内在理路的相通。不过,这个阶段还不是真正的“自我”,因为自我的独创性还未形成。
 
  “本我之境”是出乎对象之外,发现与形成独特的艺术“自我”,即形成个人艺术独特的风格面貌。通过艺术历程中漫长的“无我”“有我”阶段,有作为的艺术家一定会形成独特的“自我”,即“本我”。“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是黄庭坚关于书法原创性的宣言,显示出他卓尔不群的铮铮风骨。黄庭坚最终从自然中获得书法创造的原动力。他在《山谷题跋》中说:“张长史折钗股,颜太师屋漏法,王右军锥画沙、印印泥,怀素飞鸟出林,惊蛇入草,索靖银钩虿尾,同是一笔心不知手,手不知心法耳。”他找到了书法艺术与自然规律相通之关键——“同是一笔法”,也就是从自然界发现书法创造的原动力。实质上,艺术家只有回到自然,在自然、社会、人生中得“道”,才会获得艺术创造的本源,从而通过“天人合一”的体验,创造出新的艺术风格。
 
  艺术创作的生命在于风格独特,并具原创性和时代感。审视当代各级各类书法展览,虽然主流上已经开始向传统经典取法,并在形式上多方打磨,在艺术语言上有了可喜变化,但仍有不少书法作品,在追求自我风格独特的同时呈现形式化,炫技趋向明显,少了对当下时代精神的彰显和人文关怀。今天,书法作为一门艺术,其理想的艺术效果,是要做到“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使其真正能够焕发出属于当代的精神光泽。书法家当沉心静气,通过由“无我之境”到“有我之境”,再到“本我之境”的深耕细作,让书法临习更具深刻意义,让书法创作充满精神活力。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09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