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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富先老”如何应对(感言)

2018-09-18 07:3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未富先老”如何应对(感言)
 
 
朱 青
 
  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幅度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社保缴费率下调空间有多大?关键看缴费率调低后会不会导致入不敷出。
 
  社保费是按工薪的一定比例征收的,它无疑是企业劳动力成本的一部分。当前,企业压力大,如果再增加劳动力成本,经营就会面临更多困难。但另一方面,国家也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待遇,退休金不能降,甚至还要随物价的上涨有所提高。这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就面临着一定的收支矛盾。
 
  造成上述矛盾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未富先老”。我们国家人均GDP还不到9000美元,60岁以上人口就达到了17%以上,而且未来一二十年内老年人口还要大幅度增长。老年人退休前创造财富,退休后消耗财富,而财富主要是年轻人创造的,这就会造成代际之间的矛盾。即使是发达国家,面对日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也都出现了国家财力不足的问题。
 
  从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务状况看,全国收支总体是结余的,但地区之间收支状况差距较大:有的省份结余所剩无几,有的省份(往往是劳动力流入的地区)则能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造成各地养老负担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流动导致的各地退休职工抚养比参差不齐。目前,全国平均是2.7∶1,即2.7个在职职工缴费养1个退休职工,但在经济发达的广东抚养比超过8∶1,而劳动力大量流出的黑龙江和吉林,其抚养比分别为1.3∶1和1.4∶1。抚养比较低的地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比较突出。
 
  解决养老基金的“苦乐不均”,最彻底的举措就是实现全国统筹,但短期内很难做到。从今年开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可以起到“抽肥补瘦”的作用,对缓解矛盾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今后还要不断加以完善。
 
  未来,恐怕还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贴,可以让社保费的负担在劳动力、资本和消费三大税基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摊。
 
  另外,中央已经决定,要划拨一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这项工作如果落实到位,对缓解矛盾也会发挥积极作用。
 
  从经济角度看,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大幅度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这样,创造的物质财富在充分满足年轻人消费的同时,还能满足退休职工的养老需求。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18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