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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接待亲朋遭处分,不冤!(监督哨)

2018-09-11 08:1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公款接待亲朋遭处分,不冤!(监督哨)
 
 
本报记者 孟祥夫
 
  “总认为自己小心点、隐蔽点,就不会查到我头上。现在才知道,心存侥幸终害己,公款接待亲朋真不该。”日前,江西乐安县教师进修学校总务处主任面对处分决定,懊悔不已。
 
  今年3月,县纪委组成3个明察暗访组,对全县干部作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明察暗访。第一暗访组在调取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大数据比对时发现,县教师进修学校在2017年12月的公务接待十分频繁, 4日和11日这两天接待存在异常。很快,县纪委组织调查组进行核查。
 
  经查,2017年12月4日上午,总务处主任接到在外地打工的好友电话,说晚上回来好好聚聚,他不假思索答应后却发愁“八项规定”抓得这么紧该怎么办。正当他发愁时,县谷岗小学校长打来电话,说上午要带几个老师来联系国培计划的事。总务处主任灵机一动:这不正好借机接待朋友吗?
 
  因谷岗乡较为偏远,谈完工作,就到了午饭时间。总务处主任请示校领导后,安排他们用工作餐。当晚,他就以接待谷岗小学办理业务工作用餐的名义,请朋友喝酒叙旧。
 
  12月11日上午,增田小学校长带着校班子成员和几名参加国培计划的老师来洽谈培训业务,此时,总务处主任的亲戚从宁波回乡。于是,他故伎重演,中午安排增田小学老师吃工作餐,晚上又用公款接待亲戚。
 
  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天接待同一个单位两次,违反了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最多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调查核实发现,两校有关人员当天在县教师进修学校办理完业务后,中午用完工作餐就离开了。
 
  核查过程中,调查组还发现包括总务处主任在内的4名进修学校老师接受了服务对象的同城吃请,违反了县有关规定。
 
  乐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县教师进修学校总务处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分别对参与吃请的其他3名老师诫勉谈话,对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评教育。
 
  “因为是多年好友,在外打工一年难得回家一次,当他们说要聚聚时,就满口答应。可自己掏腰包请他们吃,有点心疼,刚好有单位来洽谈业务,就鬼使神差打起公款的主意。第一次没被发现,所以又有了第二次。”他在配合调查时交代违纪动机。
 
  这件事发生后,乐安县对全县进行了一次包括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在内的专项督查,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回潮。
 
    
 
  【执纪者说】
 
  耍弄“小聪明”,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其实触碰了纪律的高压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江西乐安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肖国辉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11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