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施治,清除互联网虚假广告(人民时评)
胡海升
清除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既要击碎欺骗者发财的迷梦,遏制愈演愈烈的趋势;又要净化互联网,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对于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这一社会公害,国家相关部门重拳出击。据报道,今年上半年,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8104件、罚没金额近1.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2%和17.0%。力度不断加大,意味着违法虚假广告这一网上“毒瘤”,将得到持续治理。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量商家选择在网上投放广告。与传统广告相比,互联网广告形式多样、互动性强,投放也更加精准和个性化。但与此同时,充斥网络空间的各类广告良莠不齐,违法虚假广告也混迹其中。有的网购商品名不副实,实物与照片差别太大;有的无中生有、夸大宣传;还有的内容低俗媚俗,甚至存在封建迷信内容……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30件典型案例,让人看到整治花样翻新的违法虚假广告,需要“新病新治”“长病长治”。
违法虚假广告屡禁不止,背后是某些不良商家、发布平台的逐利冲动,呼唤着监管制度的改进和完善。由于互联网渠道广、传播快,违法虚假广告套路深、花样多,普遍存在发现难、核实难、证据固化难和监管难等问题。特别是新型自媒体平台的出现,更容易给虚假广告以可乘之机。从传播到监管的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纰漏,违法虚假广告就可能换上“新马甲”继续传播,骗取人们的信任和金钱。时时堵住漏洞、处处严格监管,才能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解决互联网时代的新问题,需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治理手段。面对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传统的突击整治、消费者投诉、相关单位自纠自查等方式难有长效,需将立法、行政和执法三条途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一方面,完善立法,在广告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建立更为严格的互联网广告许可制度;另一方面,充分运用行政和执法手段,加强监管,严厉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与此同时,有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公安、网信等部门间的协同机制,形成“组合拳”。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发布《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重点打击网络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正体现了综合施治的治理思路。
清除互联网违法虚假广告,既要击碎欺骗者发财的迷梦,遏制愈演愈烈的趋势;又要净化互联网,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其中的关键之一,就是引导广大互联网平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重点监督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微博、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充分将人工审核与技术审核相结合,及时清除对公众具有误导性的广告。同时,支持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辨认违法虚假广告人工智能系统,在技术上取得新突破,用以对抗虚假产品评论、评分,打击水军、刷单等行为。
一个风清气正、诚实信用的互联网环境,将使每个网民受益。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企业创新干事热情,引导广大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加大违法者处罚力度,我们就能让互联网空间更加清朗。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21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