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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制度供给”红利(一线视角)

2018-01-24 08:3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释放“制度供给”红利(一线视角)
 
 
郝 洪
 
  制度供给是否精准、有效,关键看是否能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关系,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
 
  
 
  近日,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上海市高院、市检察院签署《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这意味着,上海率先在全国建立起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衔接机制。
 
  这个机制包括“意见征询”“会商通报”“涉诉材料共享”“协同配合”“数据平台对接”“业务培训交流”共6项内容。看起来不复杂,但对政府约束却不少。比如,意见征询机制,行政机关在文件制定或文件备案审查过程中,需要就特定规范性文件听取法院、检察院意见;再比如,协同配合机制,对发现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要督促文件制定机关启动文件的立改废程序。可见,上海对“一纸政令”的起草、审议、审查,更慎重、严格、规范。
 
  这一机制的建立是对上海“突出制度供给”发展要求的呼应。去年底,上海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提出,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工作着力点,“强化创新驱动”列第一,第二就是“突出制度供给”。
 
  多年来,上海都得益于“制度供给”的红利。上海自贸区就是通过制度创新创造营商环境,促进投资贸易的便利化。像“负面清单”制度就大大提高了市场主体在投资、贸易方面的效率,节省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催生了经济效益。但在上海看来,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还要继续优化制度供给,因为“制度供给”就是区域核心竞争力。
 
  一如上海主要领导所言,“从一定意义上说,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最缺的不是资本、人才,而是制度供给。”经济社会中的新情况新需求新问题层出不穷,产业跨界融合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边界越来越模糊,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不断涌现。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只有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把新的要素引入原有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实现新的组合,提供一整套更加完善、更加优质的制度保障,才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上海对“优化制度供给”的再强调,还有另外一层深意,那就是“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改革”,尤其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优化制度供给”并非新词。有不少专家在不同场合发声,指出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制度创新、制度供给。但实际操作中,“优化制度供给”始终很难有效落实。最近,媒体就曝光了多起地方机构带头破坏规则,长期政企不分,裁判与运动员角色一肩担的新闻。
 
  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有的是对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新趋势缺少了解,抱残守缺,将“制度供给”理解为“优惠政策供给”;有的是因为制度创新涉及方方面面太多,不愿意打破旧有的利益格局,懒于优化制度供给;有的则是居高临下,将“制度供给”片面理解为管理而非服务,强势干预市场,与企业争利。这些现象背后,都是政府自身改革的不到位、不彻底。
 
  作为制度供给的主体,政府不加强自身改革,“优化制度供给”就沦为一句空话。“制度供给”是否精准、有效,一个地区能否从“制度供给”中获得红利,关键看政府是否能理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关系,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是否做得“更好”而不是“更多”。
 
  (作者为本报上海分社记者)
 
《 人民日报 》( 2018年01月24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