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问责成“卸责”(今日谈)
陈 健
在基层工作,有个深切感受:每到年初,上级单位会与乡镇签订各种责任书,如环保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然而,一些地方只管把责任下放,不问有没有条件,忽略事前管理、事中监督,只管事后追责,推卸责任,效果反而不好。
问责是管理绩效、治理惰政的有效办法。但前提是守土有责,责任分配合理到位,每个层级管好自己的事,而不是把它扭曲为责任的“乾坤大挪移”。比如,工作只管“派”下去,却不管责任层层落地,也不问是谁接手谁负责到底;或者只图自己省事,对过程不管不问,只是最后一刻举起“问责”大棒。如此一来,责任被变相下移,出了事自有底下人承担。
问责是个利器,但要用之有道。常说,“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如果老想着“问他人的责,分自己的活”,不仅难以起到警醒作用,恐怕还会适得其反。
《 人民日报 》( 2016年03月29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