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先涨后降”很少受到处罚(民声)
辽宁大连 于文军
目前网购日益走入了国人的生活,有的商家却玩起了“先涨后降”的把戏。“先涨后降”是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很少受到处罚。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政府监管部门必须积极担当。严厉打击“先涨后降”等乱象,是相关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相关监管部门应主动出击,维护好网络销售市场上的公平秩序。对于一些不良电商使用“先涨后降”伎俩,建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降价促销的电商在申报未降价前的价格和拟降价后的价格,并向社会公示。这样不仅能防范价格欺诈,也能制止不正当竞争。
《 人民日报 》( 2016年01月20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