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1日电 (记者刘志强)近日,安监总局首次发布煤矿矿长黑名单,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和规定,张光伟等13人终身不得担任煤炭行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这13人均为2014年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煤矿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且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据了解,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董事长、总经理)。去年12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事故追责力度大幅提升,其中明确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将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依法治安,狠抓预防治本,特别是在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警示教育,煤矿已经取得连续27个月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历史最好记录,今年上半年,煤矿事故起数和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8%和30.6%。
《 人民日报 》( 2015年07月22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