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程实习生钟佩蓉通讯员缪伟奋)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原党委委员阮某,在处理征地事宜过程中收受建筑商贿赂款40万元。在外辗转潜逃13年,辗转难眠,身患直肠癌后无钱就诊,他选择回广州投案自首。近日,阮某被控受贿罪一案在白云区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1999年至2000年,阮某担任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党委委员期间,利用其负责该公司在广州市技术经济开发区科学城征地及工程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广州市穗城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经理及第101施工队队长贿送的人民币40万元,为其在科学城征地过程中承包的填土工程提供帮助。
2000年3月,纪委工作人员找阮某谈话,其后阮某携带30余万元赃款潜逃。2个月后,广州市国营新塘农工商联合公司免去了阮某党委委员职务并除名。
本案庭审中,67岁的阮某在进入法庭时走路蹒跚,表现得十分虚弱。面对检方指控受贿罪名和犯罪事实,阮某供认不讳。他称,当时自己认为所收款项是“辛苦费”。
逃亡期间,他先后辗转山东、广西等地,并靠做生意为生,但“转来转去,钱也没有赚到”,所带赃款也已花完。“到2011年下半年开始身体就不行了,患了直肠癌”,阮某称,他今年回到广州自首,自觉“认识了错误,不能再跑了”。阮某称,从出事就逃跑,逃跑那么多年,心理压力非常大,他希望“一些人能够从我身上吸取教训”。
鉴于阮某投案自首及身患癌症等情节,检方建议在5年至10年的刑期内考量。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