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己拍下的强奸视频
把他送进监狱
夏某,二十岁出头,在北仑一家KTV上班。今年3月的一天深夜,她下班回家,夜色太黑,未曾留意周边动静。她刚打开门,便被一个男子猛地扑倒在地。
男子正是武某。他是河南人,来北仑打工多年。几年前,他曾因犯盗窃罪被北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这天深夜,他看到深夜独自回家的夏某,皮肤白皙、身材又好,又生歹念。
将夏某强行推入房间后,武某用膏药封住了她的嘴,又脱下夏某的丝袜,绑住了她的双手。挣扎过程中,由于嘴被封得过紧,夏某昏了过去。
夏某回忆,当她迷迷糊糊中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扒光了衣物,武某正在行禽兽之事。“他去厕所收拾了一下,出来后,就用手机对着我拍了一些照片。”
夏某说,武某要求她写下一张拖欠两万元的欠条,并威胁称,不按时给钱的话,就把裸照上传到网上。
武某走后,夏某报警。警方将武某抓获归案后,武某始终不肯承认强奸行为。不过,法医出具的物证鉴定书证实,夏某内裤上的精斑为武某所留。
面对罪证,武某改口,承认两人确实发生了关系,但双方自愿,事后因报酬没谈拢,夏某才报警谎称被强奸。
孰是孰非,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警方从武某家中搜出了一部手机,里面除了几张夏某被捆绑着拍摄的裸照外,还存有武某实施整个强奸过程的视频。
这下,真相大白。
此外,警方还查明,武某同时是另外两起案件的嫌疑人。其中一起强奸案,与夏某的这起情节、过程都相似。
经北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仑法院审理认为,武某构成强奸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又是累犯,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本报通讯员北缨陈红本报记者陈翔
播报人:北仑法院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武某的行为,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强奸了小姑娘后,拒不承认,还多次改口供。然而,作案时他拍下视频和裸照的手机,出卖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