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审计署组织特派办对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的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辖区,共计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按照“见账、见人、见物,逐笔、逐项审核”的原则,对涉及的903个政府部门和机构、223个融资平台公司、1249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83个公用事业单位、273个其他单位、22240个项目,共75559笔债务进行了审计。
从审计结果看,2011年以来,地方政府在加强债务管理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一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所改善。审计的36个地区中,有14个新出台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有10个新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二是积极处理存量债务,36个地区累计偿还和化解存量债务1.33万亿元,占2010年底债务余额的39%。三是加强了对新增债务的控制和管理,有12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比2010年减少了1417.42亿元。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了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2012年底223家融资平台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比2010年增长10.95%,资产负债率比2010年下降了4.16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性债务也存在着不少风险和隐患。一是债务规模增长较快,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共计3.85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了12.94%,有4个省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增长率超过20%。
二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债务风险凸显,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已超过100%,最高达189%,债务偿还过度依赖土地收入,高速公路、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规模增长快,偿债压力大,借新还旧率高。
三是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问题突出,隐蔽性强、筹资成本高,蕴含新的风险隐患。
四是融资平台公司退出管理不到位,部分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质量较差、偿债能力不强。
五是一些地方还存在违规担保、违规融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目前,36个地区的债务余额就达到3.85万亿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会否非常大?对此,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些地区2010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已占到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10.72万亿元的31.79%。占比较高的原因是这36个地区所涉及的18个省份中,有8个东部省份、5个中部省份,还有西部的1个直辖市,其经济总量和财力水平都相对较高,债务规模也相对较大。此次审计的政府级次均为省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这两个政府层级也是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占比最高的。
虽然全国省、市、县个数众多,但不同区域、不同政府层级的债务规模所占比重差异很大,因此不能简单地以36个地区占全国地区个数的比重来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