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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理论中的思维方式(经济透视)

2020-11-04 09:3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拍卖理论中的思维方式(经济透视)

 

许敏波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04日   第 17 版)

  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保罗·米尔格罗姆和罗伯特·威尔逊,以奖励他们“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发明新的拍卖形式”。这是继1996年和2007年后,该领域学者又一次获此奖。

 

  说到拍卖,许多人会想到城市土地拍卖、佳士得艺术品拍卖等专业机构的行为。事实上,人们日常生活中遍布着形形色色的“拍卖场”,每个人都可能是“交易者”:例如当人们看中一套二手房,考虑该多少钱拿下时,其实就相当于一个竞拍者。学习和运用一些拍卖理论中的思维方式,可以帮助人们更理性抉择。

  现代拍卖理论认为,在理想情形下,若所有竞拍者对单个拍品的估值是各自独立给出的,那么不同拍卖形式下卖家的期望收益相同。这个“收益等价定理”成为拍卖理论研究的基础。但在现实中,该定理要求的条件很难满足。例如,当一方觉得某个物品很值钱时,也会影响他人的价值判断,这种情形叫做“关联价值”。今年两位诺奖得主对拍卖理论的改进,主要就是对关联价值的开创性研究。

  买东西该不该受他人影响?这要看拍卖品对你而言具有哪种价值:如果只是单纯的个人喜好,如痴迷某名家字画,那就不必在乎他人出价多少,这种情况称为“私有价值”;如果是为了投资升值,那便需要适当参考其他买方的估值,因为这将影响其日后市场价,这种情况称为“共同价值”。

  现实生活中,同一商品同时具有两种价值属性的情形更普遍。米尔格罗姆综合考虑了这种复杂情况,认为商品信息披露越多,往往能给卖家带来越高收益。这使商品信息披露成为拍卖行业惯例。

  这两位教授还创新了拍卖实践,最典型的例子是在1994年协助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设计了电信频谱牌照的拍卖方式。频谱牌照是多个物品的拍卖,频谱之间相互关联,之前并不存在有效的拍卖方式。他们发明了一种“多轮同时报价”拍卖机制,既保障了信息的充分披露,照顾到了企业对于不同牌照组合的需求,避免了频谱资源的浪费,也让政府获得了更高的拍卖收益,最终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随着拍卖理论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进步,新的拍卖形式层出不穷,应用场景也越来越广。比如搜索网站的关键词拍卖、股票交易的双重拍卖等。经济学家通常将拍卖作为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的代表,而拍卖理论的研究是学术与现实紧密结合的典范。把拍卖理论与中国现实需要相结合,设计更加有效的拍卖机制,有利于我国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