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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微商也需要打假!真微商定义是什么?

2015-05-25 19:22 来源:环球网

   5月25日消息,昨天,央视报道了国内首例微信传销案,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某打着“月入百万”的旗号,在南京、上海等地授课,出售这些课程的代理权、发展新会员,借此敛财460多万元。该案一审宣判,陈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有期徒刑八年,罚款十万元,并退赔受害人损失。

   不过,就在央视打假微商时,我们似乎很有必要来重新温习一下,什么是传销?

   百度百科上对于传销的解释是:“以销售或推销商品为名义,通过诱惑,拉人入会,收取入会费,为主要盈利途径的行为,即为传销。”

   如果有人说看是不是传销就看层级,那就错了。在这里其实有两点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以发展层级为盈利手段,这里的盈利手段最典型的就是“收取入会费”。

   第二,不以真实需求为商品出售。在这里其实毒面膜和“亚洲催眠大师”两个案例中都有十分明显的标识,那就是出售虚假商品,一个是黑工厂加工的毒面膜,另一个则是毫无用处的普通教材。这些都不是符合消费受众需求的商品。

   所以,在判断你朋友圈里的微商是不是传销,该不该购买或者加入代理行业,就需要严格的参考以上两点。

   不过,对于微商产业来说,什么才是微商正道,则需要更多企业和业者进行自我规范。日前在北京“解毒微商”大会上,微商代言人陈育新就提出了微商五条(V5条),直奔微商“三无、传销、骚扰”三大质疑,首次以产业人士角度来界定“什么是微商”。所谓“V5条”如下:

   一、 需求真实,产品有品质保证。假货劣质、没有质保条件不是微商。

   二、 自己或亲人使用。无体验分享不是微商。

   三、 信息节制得体。骚扰不是微商。

   四、 渠道为正常几个层级。无限发展渠道层级牟利不是微商。

   五、 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学与大忽悠不是微商。

   而这五条在行业内引发普遍关注,不少行业人士认为:“阐述的十分细致明确。”所以,当再一次看到某大师告诉你半个月可以买法拉利,一年可以买别墅时,千万警惕,有些成功学鸡汤会是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