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年来的公开报道中发现,至少有53名落马官员进行过公开忏悔。
北京《法制晚报》报道,忏悔形式一般有当庭发表自白、书写悔过书等。其中,近六成人发表自己的贪腐史,剖析个人贪腐原因。最常见的开头是,“我是农民的儿子。”有14人这样表述。而在陈述贪腐理由的时候,有近三成的人归咎于朋友或者是人情世故,也有人归咎于无人监管或者私欲膨胀等,5人在当庭忏悔时哽咽流泪。
贪官忏悔六成剖析成长史
据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在接受调查期间写出了万字悔过书。季建业悔叹:“我头上缺少党纪国法这根高压线,忘记了为人为官的底线,私念像精神鸦片,麻痹了我,使我灵魂出窍,闯下大祸;私念像脱缰的野马拉着我奔向深渊。”江苏省纪委将其悔过书制作成幻灯片,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并进行宣读,告诫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落马官员发表忏悔季建业并不是第一个。记者根据近年来的公开报道发现,至少有53名落马官员进行公开忏悔。忏悔形式一般有当庭发表自白、书写悔过书。
在讲述时,有14人以“我是农民的儿子”开头,总结自己从一个贫苦出身的孩子到当官后腐化的堕落过程。其中包括: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四川省宜宾市副市长陈光礼等。
此外,六成人都在忏悔中,详细地讲述自己的贪腐成长史,剖析贪腐原因。
比如,2011年,雅安市原副市长谭向红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谭向红在忏悔中从1983年其大学毕业到基层工作说起,讲到2000年开始任雅安市副市长,细数自己贪污受贿的心路历程。相对简短一点的就直接从自己的第一次受贿经历开头,如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党组书记张泽忠。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表示,落马官员表达忏悔,不管他们通过什么方式和状态,也不论其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或动机,是真心悔罪还是应对不利形势,应该说做了就比不做好。“也可能忏悔有他不同的想法和目的,不论是真心悔罪还是应对不利形势,有表现出来还是应当肯定的。”
在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看来,官员的忏悔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庭审自白5落马官员“深深的自责”
一般在法院庭审中,都有被告人的自辩、最后陈述环节,落马官员也有自辩机会。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可以看到,在此环节,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内蒙古自治区原统战部部长王素毅、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发改委副主任、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等都选择了当庭认罪、忏悔。
梳理发现,当庭忏悔时,有5人说到动情处哽咽痛哭,表达“深深的自责”。
比如,据媒体报道,一审开庭时,刘铁男曾当着法庭全体人员痛哭,在最后陈述时他动情地说:“我每每看到起诉书,都在反问我自己,这是我吗?我怎么会到今天?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这是哪里呀?我怎么会堕落成这样呢?”
相同的一幕,也曾出现在刘志军案庭审现场。在做最后陈述时,他几度哽咽,声泪俱下。
有人忏悔“贪钱”,湖南郴州原副市长雷渊利则忏悔“自己多情”,被情人弄得头昏脑涨,“其实,不要求官员都是柳下惠,但是别拿着纳税人的钱为你的婚外情埋单。”他这样总结自己。
书面忏悔清晰有条理 悔意力透纸背
从这53名官员的忏悔录来看,有46人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忏悔,其悔意也力透纸背。比如,原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泽忠的忏悔录就写得非常条理清晰、系统全面。在这份公开的忏悔书中,张泽忠将自己的罪行分为罪之源、罪之态、罪之思三部分。详细地展示了自己的犯罪历程以及自己的反思、忏悔。文章最后,他说,“失足虽是千古恨,回头是岸做新人”,愿用自己今后的善,弥补不光彩的历史。
相比起来,甘肃省张掖市滨河新区暨张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县级)李兴忠就没有那么文采飞扬、科学条理。他的忏悔录,从出生一直讲到案发,在文章的最后,他将自己犯罪的部分原因归咎于缺乏必要监督。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吴大明表达悔过时称:“经历严寒才知太阳的温暖,身陷囹圄方知自由的宝贵。清晨,听到树上响起清脆的鸟鸣声,呼吸到窗外涌进来的新鲜空气,我的心跳就会加速,忍不住泪水直流,想起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
河南省开封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森林这样忏悔:现在,逢年过节送钱送物仿佛成了潮流,送礼者都是那么理直气壮。所以,躲得了今天,躲不过明天。躲得了这个人,躲不过那个人;躲得了下级,躲不过同级甚至上级。
忏悔与减刑最终量刑要考量具体案情
根据媒体报道,从一审开庭时的痛哭流涕并自称“利令智昏”,到在纪委办案期间提交《关于发改系统项目审批环节防范腐败问题的若干建议》,刘铁男似乎对自己的腐败堕落颇为后悔并在力争轻判。
但实施上,悔过情节能作为认罪表现可轻判吗?从河北省廊坊中院公开的判决书可见,刘铁男在办案期间结合自身教训,为从制度设置的源头上预防犯罪,警示他人,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属于认罪、悔罪的具体表现,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立功情形,不构成立功。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诉法专家洪道德表示,我国刑法没有把悔罪作为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也就是说有悔罪能作为酌情惩罚的一个情节,最终量刑还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洪道德说,“从媒体公开报道看,像刘铁男从一审到宣判在法庭上一直都有哭诉忏悔,但是实际没有影响对他的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