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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荐股”陷阱多(以案说法)

2021-04-15 11:2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网上“荐股”陷阱多(以案说法)

 

《 人民日报 》( 2021年04月15日   第 19 版)

 
 

  【案例】甲是个炒股新手,有一天其在微博上发现,身为财经大V的“美女”博主乙,不仅一直在网上发布炒股盈利的消息,还说加会员可以带着一起炒股。甲与乙互加微信后,乙便要求甲事先支付“会员费”,才能带其投资炒股。

 

  甲先后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成为VIP会员,果然在乙推荐的几只股票上赚了2万元,甲便对这位“炒股大师”深信不疑。

  紧接着乙便告诉甲,如果想要获得更大的收益,可以将资金直接交给乙代为投资操作,盈利后三七分成。基于之前的收益,又想着“坐等挣钱”的好事,甲分两次转了5万元人民币给对方用于炒股。然而这次乙再也没有跟甲说过投资盈利情况。不久,在甲的一再追问下,乙才告诉其钱已亏光。但当甲要求看亏损的交易情况时,对方又称系统更新,信息都没了。甲此时才发觉受骗上当,向警方报了案。

  不久,犯罪嫌疑人乙被抓获,但令人意外的是所谓的“财经美女博主”竟是一名男子。乙到案后交代,其通过在微博上公开发布股票的消息和点评,把自己装扮成资深分析师。同时为了吸引更多人的注意,乙还把微博认证成女性,微博头像也设为美女照片。事实上,乙盯上的不止区区几千元的“学费”,而是被害人的投资本金。当被害人转钱到其微信后,乙便立即把钱用于偿付自己的网贷。该案中,经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乙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说法】本案中,乙在微博上公开发布股票信息,推荐股票,并通过微信等方式面向他人非法从事股票咨询业务。其间,乙冒充女性,向被害人虚构其可以推荐股票,代人操作股票盈利的事实,骗取甲的信任并要求甲支付推荐股票的会员费、学费及代为炒股资金,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检察官提醒投资者,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经过依法批准才能实施。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公开荐股,本身就属于非法经营。不仅如此,很多诈骗分子利用了投资者急于通过股市挣钱的心理在社交平台上散布信息,实施诈骗犯罪。看到网上所谓的“荐股”信息,投资者应坚决不听不信,不要把“大师”的话当作金玉良言,更不能轻易把资金直接交给他人代为炒股。投资人必须擦亮眼睛,若要寻求咨询,应当向持牌的正规投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决不能轻信网络所谓的“专家”。

  (本报记者 张 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