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区业委会无所作为(百姓关注)
一些小区的业委会成立不久,就有业主要求重新改选,理由是业委会背离业主初衷,成了物业公司的“附庸”。比如,停车乱、绿化差、建筑质量出现问题,业主对物业公司非常不满,业委会却对此无所作为。
业委会是由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大会投票选举而成立的民间组织,着力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是其应有职责,可在一些小区实际情况往往事与愿违。据了解,有的小区面积大、业主多、底商多,一年公共收入高达数十万元。但是由于缺乏对业委会的监管,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不审计、不公开问题,甚至有少数业委会成员暗中与物业签订合同,进行利益输送,以公谋私,收受广告商好处,损害业主权益。
笔者认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业委会的日常监管,特别是不定期对业委会账目进行审计,促进业委会合法合规履职,切实将业主利益维护好。
湖北荆门市 刘良军
《 人民日报 》( 2018年09月18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