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中介收了费 没介绍工作就开溜
去年4月,妻子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中介机构应聘家政服务工作,按中介机构要求交了2000元服务费。
中介机构收了服务费后,迟迟未兑现介绍工作的承诺,多次交涉无果后,我们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在劳动监察部门的过问下,中介机构答应一周内全额退款。可去领钱时,中介机构又改口说先退700元,余下1300元在半年内退还。再打电话给劳动监察部门,对方表示爱莫能助。
中途我们又打了几次电话,该中介机构一再表态,半年内一定退还余款。眼看半年期限将近,那家中介机构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赶到其办公区,已是人去楼空,1300元中介费彻底“黄”了。
后从劳动监察、工商部门了解到,中介机构“开空头支票”骗钱的比较普遍。现在工商注册门槛低,中介机构除了房租外,不需要多少额外成本,骗几个人就回本了,被查处的概率也较小。于是,不少中介机构骗了钱便“闪”,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可谓“低风险高回报”。
湖北黄石市 王国军
《 人民日报 》( 2017年01月24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