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过拔毛”式腐败不容小觑(红船观澜)
姜 洁
前些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湖南省纪委通报的28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6月以来,该网站已经发布了7次该省通报的“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问题。
“雁过拔毛”,本指大雁飞过时也能拔下毛来,原形容武艺高超,后多喻人爱占便宜,见有好处就要趁机捞一把。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基层干部看来,替人办事就该收人好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这种“雁过拔毛”式腐败绝对不容小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压,腐败分子纷纷落马。相较于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小“苍蝇”感受更为真切。具体来说,一个省部级高官的腐败,可能对一名普通群众的直接影响不大,但如若一个村干部胡作非为,村民的“剥夺感”可能会十分强烈。在一个普通群众眼里,衡量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是否显著,不光看“打虎”新闻,更通过身边的人和事来近距离体验。
另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很多时候会面临“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自以为“天高皇帝远”,没人管得到自己,在基层依旧飞扬跋扈、为所欲为。现实中,村(社区)、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市县相关职能部门等单位和个人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涉农、民生、扶贫等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一位基层党员多次举报本村干部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无果后给笔者打来电话吐苦水:“中央的政策都特别好,可有时落实到基层咋就走了样?”
“雁过拔毛”式腐败的另一个特点是,分布领域广、涉及人数多,具有顽固性,易死灰复燃。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是“潜规则”,甚至连扶贫款都敢挪用私分。因此,要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滋生蔓延,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不懈、驰而不息地抓下去。以湖南为例,2016年4月中旬,该省纪委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中筛选出第一批100件重点问题线索,向14个市州纪委和省财政厅等12个省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发函交办、挂牌督办,要求限期核查处理;7月份,省纪委已挂牌督办第二批100件信访举报重点问题线索,持续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鸿毛虽轻,但也连着血和肉,拔下来时,雁定会钻心地痛。“雁过拔毛”式腐败虽未必每一桩都是巨额贪腐,但给群众带来的伤害、给党的形象带来的损害是严重的。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顺应民心,合乎民意。对于“雁过拔毛”式腐败绝不可小觑,必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绝不能对群众利益被侵害的情况视而不见。只有通过重点督办,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才能起到督办一批、带动一片的实效,用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果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反腐败的成效。
《 人民日报 》( 2017年01月03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