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1-11月查处“雁过拨毛”式腐败792件,处理484人,追缴违纪金额1163万元
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政府工作人员李松求、刘辉军、颜春茂等人于2013年11月在参与城南中学用地项目迁坟工作期间,虚报、套取迁坟补偿金用于发放补助,每人从中分得3000元;今年8月,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月20日,湖南省娄底市纪委在全市公开通报了李松求等9起“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今年来,娄底市坚持零容忍,截至11月底共立案“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355件,处理人数484人,移送司法机关41人,追缴清退违纪金额1163.44万元,其中清退群众资金数171.53万元。
针对“转次手赚壶酒”的腐败现象,娄底市把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委书记李荐国在4月初的全市整治动员大会上旗帜鲜明:“谁搞‘雁过拔毛’,组织上就坚决‘拔’谁的‘毛’,谁不注意‘小节’,组织上就坚决查处谁的‘大节’。” 市纪委制定了全市“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计划”,第一年侧重于惩治查处、形成强力震慑,第二年侧重于整治规范、实现标本兼治,第三年侧重于巩固提升、严防“反弹”,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实现党的惠民政策与群众“零距离”,专项资金“零截留”,村级财务“零接待”,违纪违规“零容忍”,明确责任到单位到人,限时完成任务。
在编印《正风肃纪典型案例摘编》和《惠民政策宣传册》4万余册免费发放、开展立体式整治宣传的同时,娄底市纪委建立“一网一微一电话”的民意直达监督平台,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牵头有关部门,通过“自清自查、专项清查、督导核查”,对近3年的各类项目资金、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开展大清理,重点对175个项目、83.5亿元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发现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坚持零容忍,问责公开曝光,全市共发通报 14期,曝光典型案件92起,形成有力震慑。2012年至2013年,新化县温塘镇枫树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柒喜等村干部,以改善住房困难移民户居住条件为由申报领取了23户移民避险搬迁安置金70.3万元,将其中40.5万元截留挪用。还存在私设“小金库”759.73万元,挪用救灾资金6.82万元及其他违纪问题。根据群众举报,娄底市纪委常委带队,组成专门联合督办组实行“三级联查”,对28名涉案人员全部依纪依规严肃进行了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3人移送司法机关。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娄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勇表示,“必须标本兼治,彻底斩断‘拔毛’之手,铲除‘拔毛’之心。”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密织制度的“笼子”。市纪委会同市农业委在涟源市试点,探索推出了村级财务“零接待”制度;市民政局针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管理,出台《民生专项资金监管办法》、《资金使用备案制度》、《项目资金上网公示制度》;涟源市出台了《村定补干部管理办法》、《村级财务管理“十个严禁”》等9个规范性文件,让基层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让群众监督更加有力,制度的“口子”越收越紧。(黄首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