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某住宅小区
七旬老人被困电梯 小区物业该否担责
一个月前,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一对年逾70的老夫妻,乘电梯上楼回家。可电梯攀升至十几层后戛然停止,电梯门打不开,显示器也停止显示。
老人拿起电梯里的电话求助。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答复,马上去找电梯维修人员来解决,可10分钟过去了,电梯门没有打开,也没有人来救援。老人再次拨打电话求助,值班室的工作人员说,电梯维修工不在岗位,联系不上,已派人去寻找。20分钟过去了,狭小的空间让年迈体弱的老人感到紧张,而以往其他小区曾发生的电梯坠落事件让被困的老人感到恐惧。40多分钟时,电梯门终于打开,可这时,两位老人已经明显感到心脏等多方面的不适,被急救车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几天之后,由于极度的紧张、焦虑,其中一位老人发生了急性脑梗塞,至今仍在治疗。
迄今,整个治疗过程发生的医药费用绝大部分由老人家属承担,电梯维修公司承担了一小部分。当家属就已经发生的实际费用以及老人继续治疗将产生的费用要求小区物业公司承担时,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费用应该主要由电梯维修公司承担,物业只是在中间起到调解作用。可当老人家属就此问及电梯维修公司负责人时,他们表示只承担已经支付的部分医药费,业主应找物业公司交涉。
老人因较长时间被困电梯引发疾病的治疗费用究竟该由物业公司承担,还是由电梯维修公司承担?继续治疗发生的费用又该由谁来承担?物业公司是否应承担起管理不善的责任?老人与其家属在物业公司与电梯维修公司之间左找右说,无所适从。
事实上,该小区发生电梯困人事件已不是一起两起,将居民困在电梯内,少则几分钟多则几十分钟的事早有发生,电梯突然“罢工”、电梯门关不上也是常事。老人被困电梯事件发生后,安监部门与房管局工作人员均来调查,认定该小区电梯确实存在故障频发的现象,并责成物业公司认真维修,在彻底维修好之前,应当停止运行,避免困人、伤人事件再次发生。可小区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修公司均表示,电梯出厂质量本就一般,加之运行年头久,发生故障在所难免,必须向政府申请公共维修基金,彻底大修。否则,日后困人等现象的发生依然在所难免。每当业主问及公共维修基金的申请过程和已经进行到哪一步时,却始终无法得到满意答复。
就这样,这个小区的居民每天都在惴惴不安中乘坐电梯,楼层低的索性放弃电梯,自行上下楼梯,家住高层的住户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乘电梯。
北京海淀区 张剑年
《 人民日报 》( 2015年06月16日 2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