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欧洲网 > 艺术 >

聚焦海外流失文物回家路 依法追索存法律之困

2015-07-31 08:41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聚焦海外流失文物回家路 依法追索存法律之困

  八国联军入侵,有“万园之园”之称的皇家博物馆——圆明园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和掠夺,此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文物流失。

  流落他乡二十载,“秦人”终归故里。7月20日,甘肃省博物馆“大堡子山流失文物回归特展”拉开帷幕。在中法两国政府代表及友好人士的见证下,流失海外20余年的32件春秋时期秦国金饰品回归故里,并在甘肃省博物馆永久收藏和展示。“这是中法两国间首次通过官方协商合作,促成流失文物回归的成功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观察员霍政欣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堡子山流失文物回归,可以说是中国第一次主动追索文物并取得成功的典型案例,为我国今后的文物海外追索工作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此次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成功经历无疑是令人欢欣鼓舞的,但,热闹的背后,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实是,这只是中华民族海外流失文物中的沧海一粟。霍政欣坦言,“我国海外流失文物数量难以计数”。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完全统计,中国大约有163万件文物散落在47个国家218家博物馆,而民间藏品数量可能是这十倍之多。

  中国文物的四次流失

  中国文物的大量流失一直是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痛。“流失文物是指非法流转出境的文物,也就是1840年以来通过盗掘、抢劫、侵占或不正当贸易等方式流转到其他国家的文物。”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彭蕾说,不是所有在海外的文物都是流失文物。

  历史上,中国文物经历过四次大的流失。第一次流失是在鸦片战争时期,八国联军入侵,不仅号称“万园之园”的皇家博物馆——圆明园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和掠夺,而且从皇宫禁苑、官署部衙,到王公府第、民居商宅,也都遭到地毯式洗劫。

  第二次是19世纪末,英国、俄国、德国、瑞典、美国、芬兰、法国等国家先后组织探险队、考察团,进入中国西部地区,包括甘肃敦煌、西夏重镇黑水城、楼兰古国、龟兹石窟等,名为考察,实为盗挖盗运中国珍贵文物。

  第三次是二战期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无论从管理还是财力都比较弱,普通民众对文物的价值意识不到,大量的文物以极低的价格被外国人收购。日本侵略者除公然将占领区大量馆藏文物运回日本外,还在我国东北、华北地区非法进行了长时间、有计划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出土的大量精美文物也全部被运回日本。

  第四次是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外交流的频繁,人们逐渐认识到文物的价值,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国内外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疯狂掀起了一轮又一轮非法盗掘、偷窃、走私的浪潮。此次甘肃大堡子山展出文物便是那个时候流出的。

  世界范围内的难题

  流失文物回归原主国的问题同样困扰着埃及、意大利、希腊、秘鲁等国。埃及政府历时166年才从英国追回狮身人面像的胡须。流失文物返还之难还有一个原因在于国际社会对这一问题,还存在着互相对立的“文物民族主义”和“文物国际主义”两种理念之争。

  “文物民族主义也称国家主义,主张文化财产是特定民族与国家的文化印记与历史存证,各民族与国家对其创造的文化财产享有所有权,这是不容剥夺的权利。”中国文物学会副会长李晓东介绍说,民族主义认为为了保护文化财产,一国有权通过立法限制甚至禁止文化财产出境;非法出境以及历史上流失境外的文化财产应当返还或归还其原主国;原主国的文化财产法应得到其他国家的尊重等。而文物国际主义宣扬的观点是文化财产是全人类共同的财产,而不能由某个国家或民族独享。因此,文化财产不应受到国界的束缚,其国际自由贸易应当得到保障,流失他国的文物无返还之必要。2002年12月,西方多家著名博物馆联手发布《环球博物馆价值宣言》宣称:环球博物馆好似“百科全书式的”博物馆,可以向参观者提供一个参观、鉴赏、比较全人类各种文明与文化成果的平台。因此,由环球博物馆继续持有、展览、收藏这些文化财产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李晓东表示,持有文物国际主义观念的大多是西方发达国家,尽管客观上西方文物保存与研究走在前列,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持有流失文物是合法的。

  “文化财产既有民族性,也有国际性,且两者并行不悖。国际主义并非完全失去其历史价值,它依然是国际文化财产法的重要理念之一,且与国家主义存在良性互助关系。绝对地强调国家主义,抑或国际主义,均有失偏颇,均不利于实现国际文化财产法的要旨。”霍政欣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各国是其境内文化财产的最佳守护者,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法律须作出例外性安排,以维护全人类的共同利益。

  “理念之争不能影响我们的具体工作。”彭蕾说,在开展文物保护和促进文物返还的工作中,一个基础任务就是我们要尽快建立一个包括“海外流失文物清单”的文物档案数据库及动态管理体系。数据库应当由文物部门、公安、海关、外交部门联合建设并实时更新,这对于文物追回有实际意义。“当今社会,人们对文物的认识越来越成熟理性,一方面,我们要整合各种资源竭力促使流失文物返回祖国,另一方面要采取多项措施防止文物犯罪的发生,把文物流失的几率降到最小。此外,随着返还文物的增多,应成立专门组织负责这项工作的研究和追索,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我们要向世界证明,我们不但能保证文物安全,更能充分挖掘其艺术、历史、文化价值,使民众能更贴近历史,在欣赏艺术之余感受历史的厚重,给所谓文物国际主义者以有力反驳,并不是只有所谓发达国家才能保卫人类文化遗产。”(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