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网 > 评论 >

人民日报论政:打击网络犯罪 斩断上游“黑手”

2018-08-08 08:1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打击网络犯罪 斩断上游“黑手”(论政)
 
 
张 璁
 
  近期,多地警方陆续接报一类蹊跷案件,不少受害人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手机接收到大量短信验证码和银行扣款信息,同时手机银行APP登录账号和密码也遭到篡改,账户里的钱不翼而飞。警方破获此类案件后发现,不法分子利用特种设备实时获取用户手机短信内容,进而利用银行、网站、移动支付APP存在的技术漏洞和缺陷,实现信息窃取、资金盗刷和网络诈骗等犯罪。
 
  警方还发现,尽管不法分子使用了所谓“黑科技”,但仅仅泄露验证码并不足以令其轻松得手——绝大多数用户“中招”的真正原因是泄露了身份证号等其他重要个人信息。
 
  当前,诸如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兴犯罪,并非是单打独斗,幕后隐藏着地下黑色产业链这只真正的“黑手”。这条地下黑色产业链以互联网为媒介、以网络技术为主要手段,在上游通过黑客渗透、木马病毒、恶意网站等手段与下游犯罪紧密关联,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网络空间管理秩序,甚至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带来直接或间接威胁。尤其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往往令受害者猝不及防。
 
  随着电信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传统的单点防御面临很大挑战,防范上游犯罪、深挖地下黑色产业链的必要性不言而喻。分析这些新兴犯罪的特点不难发现,上游犯罪为下游犯罪提供工具、技术和数据等方面的支持,客观上帮助了下游犯罪的实施;另一方面,下游犯罪在上游犯罪不断迭代升级的过程中,作案成本下降、效率提升,对上游犯罪“黑科技”的依赖与使用也越来越多。
 
  从立法层面来看,当前刑法对于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非法程序和工具支持,以及盗窃、盗刷、诈骗等进一步犯罪行为,都有严格的惩戒措施,为打击网络黑色产业链和威慑不法分子提供了法律基础。但在法律适用层面依然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由于网络犯罪隐蔽性的特点,难以取得网络上游犯罪与下游犯罪形成共同故意的相关证据,导致在主观认定上存在难点,很难将网络黑色产业链威胁源的团伙按照共犯论处。同时,由于下游犯罪查实难,实践中认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又多以下游犯罪成立为基础,因此网络黑色产业链的打击与司法判定工作仍然面临着多重挑战。
 
  上游犯罪是这条地下黑色产业链的“七寸”。面对新兴的网络犯罪,无论是立法、执法、司法乃至于行业自律,都必须着眼于全产业链的打击,特别是切断来自上游源头的支持,才能真正遏制下游犯罪滋生,最大程度挤压网络犯罪生存空间,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网络环境安全感。
 
《 人民日报 》( 2018年08月08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