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企业女性高管比例“奔”四成
本报驻法国记者 王 远
在法国,传统上高级主管层由男性独占鳌头的局面正逐步改观。法国媒体最近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法国最大的60家企业里,有20家女性占董事会比例达到四成,27家企业在30%—40%之间徘徊,另有13家企业女性占比不到三成。
根据法国议会2011年初投票通过的一项法案,法国所有上市公司和员工超过500人的企业的董事会中,女性比例要在6年内即到2017年时逐步增至40%。换言之,最迟到明年年初,法国部分企业需要在这半年期内提拔一部分女性至董事会管理层。
总的来看,法国的大企业和上市公司普遍比中型和中小型企业表现得好,其中又以公共企业、银行或通信部门进度领先,比如法国电力公司已超过六成。而在诸如空中客车集团等一些工业集团中,女性董事比例不足二成。
这项由前人民运动联盟(现共和党)总书记科佩和议员齐默尔曼联合提出的法案被称为科佩—齐默尔曼法。该法案规定,在法国私营企业以及行政、工业和商业类政府部门内,要逐渐增加高级女性管理人员的比例。到2014年,大公司董事会中女性成员增至20%,2017年将翻一番达到40%。根据该法案,除了全法650家上市公司外,职员超过500名或者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欧元的公司,如果没有女性董事会成员,必须在半年内至少任命一位。否则董事办公室考勤费将被冻结,新的任命也将被取消。而到2020年,所有员工人数超过250人的企业都应满足女性在董事会中比例达四成的要求。
在德勤法国合伙人、法国企业运动组织性别平等委员会负责人卡罗勒·朗贝尔看来,“事情发展得非常迅速,重要的是这样的一种趋势。10年以来,女性董事比例的进步相当可观,在2006年,只有不到9%,现在法国在这方面的表现在欧洲仅次于挪威和瑞典。”
法国通过法律形式以定额手段实现职场性别平等,可以被视为一种“积极歧视”。5年半来,这种量化的约束越来越被视作一种质的机遇,公司可以通过招募有能力的女性董事成员以实现效率的提高。法国行政管理人员学会主席阿涅斯·图雷纳分析称,科佩—齐默尔曼法之所以重要,不仅因为它为女性进入董事会管理层开辟了空间,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董事更开放、更专业、更多元,法国的企业管理也将更具竞争力。
(本报巴黎6月6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07日 2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