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
破产六年后 欠债将归零
本报驻德国记者 管克江
德国人看重诚信,但不诚信的例子也不少见。处理办法是“先礼后兵”,严格执法也不忘人情。从下面三个小故事可见一斑。
第一个小故事是坐地铁逃票。德国地铁站是不设闸的,需要靠乘客自觉买票。但有专门人员随机抽查,一旦查到逃票就会处以数十倍判罚。目前,柏林公交城区单程票价格为2.8欧元,逃票罚款金额为60欧元。
值得注意的是,“逃票”在德国不算违规,而属于刑事罪。以柏林为例,每年被抓逃票的人有数十万,每次罚款时都会记下身份证件号码。通常,偶尔逃票者缴纳罚款即可,柏林运输公司无权将记录交给信用登记机构Schufa。但如果乘客短期内多次被抓逃票,后果会很严重——他会被认为有意欺诈,从而被告上刑事法庭,严重者将被判刑,留下人生污点。对于拒绝缴纳罚款者,柏林运输公司将事务交给讨债公司打理。如果依旧无法解决,欠债人将被捕入狱。德国纳税人对此牢骚很大,因为一个囚犯一天的预算是133欧元。
第二个小故事是,德国人偏好现金,不爱信用卡。据统计,德国人钱包里平均装有123欧元的现金,几乎是法国人或澳大利亚人的两倍。德国80%以上的交易用现金完成,而在英国,60%的交易使用信用卡。
德国人不爱欠债来源于对恶性通货膨胀的惨痛回忆。在魏玛共和国时期,物价飙升上天,一片面包价格4280亿马克,1000克黄油需要花6万亿马克。二战之后,德国再次发生了恶性通胀。也有分析认为,德国人对债务的厌恨根植于心。在德语里,“债务”一词来源于“罪恶”。使用现金可以很好地控制支出。
尽管如此,德国人的欠债情况还是很严重。据统计,德国大约有660万人收不抵支,其中有一半人人均欠债3.3万欧元,可能终生无法“翻身”。
第三个小故事和还债有关。
法兰克福有一位带两个孩子的单身母亲,向35位债主举债4万欧元。自己无力偿还,债主又不愿大幅减免,她就向法庭申请了个人破产。根据法庭判决,破产6年内是她的限制行为期。为保证她和家庭破产后的基本生活,这期间月净收入在1560欧元以内可归个人所有,超出部分的50%将用于还债。如果她买彩票中大奖或者有其他一次性收入,这笔钱也不必用于还债。破产期间,她将不得有奢侈性消费,出行不能坐飞机头等舱或火车头等座。
不过,6年以后,她的负债将归零,她在个人征信系统中的不良记录将被消除。德国豪埃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远对本报记者表示,德国的这个法律重在保护民众,让他们即使负债累累也能过上基本有尊严的生活,并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
《 人民日报 》( 2017年04月06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