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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应“价有所值”

2018-07-04 08:04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景区旅游应“价有所值”(来论)
 
 
山东青岛 刘 鹏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指导意见,要求清理规范门票价格“额外负担”,在今年“十一”黄金周之前,切实降低一批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暑期将至,国内旅游也将迎来新一轮热潮。当此之时,相关部门推动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既有利于理顺国有景区的功能定位、摆脱“门票依赖症”,也必将进一步降低旅游观光成本、提升游乐体验。
 
  长期以来,一些旅游景区因价格偏高颇受诟病。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景区的“额外负担”过重。例如,有的地方视景区为“提款机”,随意扩大门票覆盖范围,把景区外资源保护和建设开支纳入其中;又如,有的地方视景区为“唐僧肉”,以多种手段谋取商业利益,抬高了价格。可以说,摸清成本、明确组成要素,才能有效降低门票价格、科学定价。
 
  当旅游日益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如何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成为一项现实的时代课题。相关指导意见的发布,迈出了推动价格机制科学化、动态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而引导促进国有景区“价有所值”、品质升级,更好实现旅游为民、旅游惠民,仍需再接再厉、久久为功。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04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