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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示:旅游和餐饮 合同最重要

2017-01-25 08:09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法官提示:
旅游和餐饮 合同最重要
本报记者 徐 隽
  春节假期是游山玩水、亲友相聚的好时候,公众外出旅游、用餐的机会增多。然而,如果法律风险意识欠缺,原本轻松热闹的氛围很可能被矛盾纠纷打破。
 
  近几年,北京二中院审理的旅游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在签订旅游合同过程中,有的旅行社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签订霸王条款,或者使用模糊的词语表述合同内容,埋下隐患。在一起赴泰国普吉旅游纠纷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住宿酒店为四星级酒店标准。然而,到达目的地后,因为普吉当地酒店都不标星级,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旅游者拒绝入住,并集体脱团。
 
  对此,法官提示,在选择旅游经营者方面,要注意审核经营者的资质,尽量选择有品牌、口碑好的旅行社,不仅要关注价格,更要重视服务质量。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政治环境、法律规定等。签订合同时要对容易发生争议的内容做出具体、详细的约定,如旅游费用包含的具体项目、发生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尤其是交通工具、食宿标准、行程安排、对导游的要求都要尽量具体细化。旅游者应注意保存旅游合同及其他证据、凭证,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二中院审理的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情况看,纠纷主要集中在消费者取消预约、订单,饭店单方作出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就餐场所的安全保障等问题。
 
  二中院曾审理一起案件,消费者韩某与某西餐厅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于7个月之后租用该公司的西餐厅作为婚宴场地。签约当日,韩某向西餐厅交付了3000元订金,西餐厅出具了收据。不久,韩某因自身原因取消婚宴,要求西餐厅退还订金。韩某与西餐厅之间仅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合同,对韩某交纳订金3000元的性质没有明确约定。收据上显示的这个订金不是法律规定的“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不予支持。因此,韩某取消婚宴后,西餐厅应将韩某预交的订金予以返还。但是,如果西餐厅认为韩某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西餐厅可在证明其损失的情况下,要求韩某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类似纠纷常发生在预订年夜饭纠纷中。不论预订婚宴还是预订年夜饭,因为不是即时清结的交易行为,未来能否顺利履行需要双方的信誉来保证。因此为了避免纠纷,无论交易金额大小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关心的重要合同条款以及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督促双方认真按约履行。
 
  另外,法官表示,有些商家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设定了“霸王条款”,对此,消费者应该注重保留证据,执法部门也要加大惩治监督力度。
 
  版式设计:李姿阅
 
 
《 人民日报 》( 2017年01月25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