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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独”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2020-06-12 09: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台独”以身试法必遭严惩
王英津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充分体现了全体中国人民在反对“台独”问题上的高度共识和坚定意志。
 
  回想2000年陈水扁上台之初,因其执政根基未稳,先抛出“四不一没有”以敷衍大陆,后逐渐露出“台独”真面目,不断推动“公投制宪”,企图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致使一个中国框架受到严峻挑战。在此关口,大陆及时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坚决遏制“台独”势力的冒险行动。该法第八条规定了针对“台独”采取非和平方式的三种情形,是专门为遏制“台独”而“量身定做”的一部法律。该法也是一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之法,其第一条就明确指出,制定本法是为了“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事实表明,该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遏制“台独”冒险活动、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
 
  马英九上台后,在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基础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取得巨大进展。但令人遗憾的是,经过短暂八年的和平发展之后,“台独”势力再次挑战台海和平稳定,致使两岸关系面临紧张对抗的局面。起因在于2016年5月蔡英文上台后,拒不接受“九二共识”,持续推行“台独”路线。2020年1月再次赢得选举后,蔡英文更是变本加厉地推进“台独”,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断“以疫谋独”、制造两岸对抗;再如,她在“5·20”就职讲话中宣布将成立“修宪委员会”,推行“宪改”。不难预知,未来四年民进党当局将寻机推行以“民主深化”和“人权保障”为幌子、以“宪政改革”为主轴、以“公民投票”为工具、以“解构‘中华民国’体制”为阶段性目标的“法理台独”路线。面对复杂严峻的台海情势,大陆方面5月29日召开《反分裂国家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反分裂国家法》的重要作用,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坚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在民进党当局看来,“制宪”过于敏感,会触动大陆底线而引发台海战争。于是,其调整“台独”策略,不直接推动“制宪”,而企图通过“修宪”来掏空“中华民国”体制中的一个中国元素,切断台湾与大陆的历史联结,以达至全面“去中国化”的目的,这是十分危险的“台独”动作。其一,借“修宪”之名,行“制宪”之实,必遭大陆重击,这一点毋庸置疑。至于“修宪”,如果修改了关涉一个中国的核心条款,譬如将“宪法”本文第二条、第四条等作“台湾化”处理,会有触犯《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的采取非和平方式的第一种情形之虞,大陆必将重拳打击。其二,民进党当局通过“修宪”再度“去中国化”,必会进一步消解台湾民众本来就很脆弱的一个中国认知,使两岸和平统一的希望越来越小甚至完全丧失。这种情况将迫使大陆不得不依据《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来完成统一。非和平方式是两岸人民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果真走到这一步,民进党当局应负全部责任。其三,民进党当局心存侥幸,认为只要避开《反分裂国家法》划定的“红线”,大陆就无法动武。笔者认为,这种心理认知非常危险。当前台海局势复杂多变,一旦出现“台独”冒进类似事件,“战争之火”可能在瞬间被点燃,故提醒“台独”势力切莫“玩火”。
 
  除了台湾内部局势,美国因素也是当下搅动台海局势的重要变量。为牵制、遏制中国,美国加大了打“台湾牌”的力度,先后通过一系列涉台法案,纵容和支持“台独”,民进党当局也心甘情愿地充当美国的“马前卒”。对台湾来说,这是十分危险的选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美国的政治“炮灰”。
 
  采取非和平方式打击“台独”,是大陆在运用和平手段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能奏效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作出的最后选择,是要从根本上保障和平统一的实现。与15年前相比,当下大陆的综合实力已位居世界前列,国防、外交、经济等实力大幅增长,这些均为贯彻和落实《反分裂国家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基础。希望民进党当局认清大势,切莫“以身试法”;否则,后果自负。大陆反复重申,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大陆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任何形式的外部干涉和“台独”分裂图谋。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发院研究员)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0年06月12日   第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