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先要振“心”(一线视角)
贺林平
扶贫先扶志,扶志要振“心”。有什么样的心态,才能有什么样的作为
前不久,“广东湛江富豪耗资2亿盖258套别墅,送村民送不出去”一事,引发关注。据了解,目前分配方案仍在调整中,当地村镇也在积极协调。为何好事引发了矛盾?个中原因较为复杂,但其中折射出的一些问题值得琢磨。
这直接体现在了怎么分配的问题上。比如,起初别墅数量是按照常住人口规划的,即将竣工时突然发现不够分了:有村民提出,子女已经结婚或即将结婚,希望多分一两套;户口已经外迁的原来村民,也要求回村分房;甚至有村民表示,如果建房占了旧房的地,除了按计划分别墅外,还要支付赔偿……复杂之处往往就在于供给难以满足需求,这并非因为初衷不好,而是村民的需求既有多样性,资格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
可以看到,这并非哪一方的“不是”,而是在建设与分配过程中没有做到充分协调、平衡。换言之,如果建设前就明确了土地使用、建设规模、分配方式等规则,可能就不会引发事后争议;如果村民能够看到别墅分配背后的善意,放平心态,也可能减少一些不切实际的诉求。无论何种情形,有一个共识应该建立,那就是无论是他人主动帮扶还是自身发展改善,都不能有“等要心态”。
扶贫过程中这样的心态并不少见。有媒体在西南贫困山村调查时,就遇到了类似事情:有贫困户每天三顿酒“雷打不动”,醉醺醺不干事,动员搞种养就垂头;有贫困户天天打麻将,送到眼前的扶贫项目都不接,坐等低保和分红;还有贫困户对扶贫干部说,“你们不帮我做,我就不做,我脱不了贫,你们就交不了差”……坐等帮扶、“安”于贫困,不免成了脱贫攻坚路上难啃的“硬骨头”。
扶贫先扶志,扶志要振“心”。有什么样的心态,才能有什么样的作为。究竟是碌碌无为、“等靠要”,还是积极进取、“奋力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脱贫的速度和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离不开农民富裕,而农民脱贫致富的根本在于自己。倘若贫困户缺乏“脱贫之心”“振兴之心”,帮扶政策再到位、扶贫干部再给力,也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乡村振兴之要,首在振“心”、重在振“心”。一是振本分之心,既要规划勤劳致富的路径,也要切断不劳而获的思想,通过劳动获取回报才是安身立命的本分。二是振自信之心,脱贫过程中遇到创业失败、因病返贫等情况,不能一蹶不振、失去信心,不妨在跌倒处重新站立,通过多方帮助艰苦奋斗再出发。三是振自强之心,摆脱贫困不意味着一直富裕,更不能安于现状,乡村振兴是系统工程,更需要广大农民凝聚不断向上的自立自强信念。
振“心”是补足自信自强的“精神之钙”,宣讲引导更要落脚于此。广州从化就摸索出了一套经验,专门组织了一批讲习“轻骑兵”,针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北部山区村庄,走村串巷、进家入户,向发展意愿不强、动力不足的农户宣讲中央最新的农业农村工作导向和优惠政策,鼓舞他们的干劲,打消他们的顾虑,成功动员20多户村民筹钱出力,将自家房屋改造成民宿,共襄美丽小镇建设,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不难,难在改变思想;振兴不易,重在调整心态。扫除“等靠要”“扶不起”的精神惰性,振兴发展的春天就不会远。
(作者为本报广东分社记者)
《 人民日报 》( 2018年04月26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