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签意见岂能模糊
四川盐亭 李长安
最近,年轻干部小李遇上了闹心事。单位派他去省城参加纪检干部培训,小伙子学习刻苦,被评为优秀学员。没想到回单位报销差旅费时,主要领导签字为“同意按标准支付”,出纳硬是没弄明白究竟是同意还是反对,到现在也不敢支付差旅费。
现实中,有小李一样遭遇的还真不少。到机关事务局申请公车,领导意见不是“同意派车”而是“严格按政策执行”;申请工作调动,领导意见不是“同意调出”而是“同意按规定办理”……从一般意义而言,按政策执行、按规定办理没有问题,但是领导干部应该懂政策、明规定,并且就同意还是反对,对照政策、规定给出明确的答复。如果笼统说按政策执行、按规定办理,那就相当于把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的判断权下移,试图用一个模糊的意见转移责任。
说到底,签字就要负责,笼统签字还是不负责任、缺少担当的表现。话说回来,如果领导干部连签意见都笼统模糊、责任下移,又如何担起改革发展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比熟悉政策、规定更重要的,或许是增强担当意识。
《 人民日报 》( 2017年01月09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