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西湖区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民警,门口那辆粉红色的电动车是你的吧?……你因涉嫌参与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你进行传唤调查,请配合我们工作!”
11月10日下午,两位民警急匆匆走进上城区一家房产中介门店,随后将店内一名员工带回了西湖区三墩派出所,这名房产中介会和诈骗案有什么关联呢?
11月9日,三墩派出所受理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男子林某因轻信网上的“同城交友”广告,通过微信、支付宝和网银前后转账10次共计19213元,最后还被对方要求到银行支取36000元并通过网约车将现金送到指定地点。当林某察觉到自己被骗再向公安机关报警时,他线上充值的资金和送出去的现金早已被人转移。
三墩派出所民警紧急追查了被骗资金的流向,掌握了网约车送达驿城路地铁站附近的现金被一名青年男子取走。由于该路段监控条件有限,男子只在监控中一闪而过,体貌特征模糊、去向更是不明。
经过两天的现场访问和社会面监控的多方查找比对,民警曹汪琪他们终于发现了找到这名男子的关键线索——粉色电动自行车和灰色西装上衣。他们顺着线索追查,很快在附近发现了这辆粉色电动自行车,而停车点对面正是一家房产公司,他们要找的男子就是这家公司的房产中介胡某。
据胡某交代,他为了多赚点钱,从今年6月起就开始关注车手取黄金、现金这个捞偏门的行当,胡某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完成平台任务后就可以从中赚取收益。
11月9日傍晚,胡某在某个平台里接了一单收取现金36000元的任务,委托平台上的网友帮其垫付了接受本次任务需支付的虚拟币押金,随后根据群里发布的网约车车牌、司机、线路照片,在地铁口等候司机送达的现金包裹。收到包裹后,胡某马上清点了包裹里的钱,接着将其中34000元送到了丽水交予他人兑换虚拟币,扣除押金,还剩不少。
干这“运钞中介”确实比干房产中介挣的多,但胡某在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帮助诈骗团伙转移资金,赚的是黑心的钱、犯法的钱,公安机关目前已对涉嫌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胡某采取刑拘强制措施。(作者:马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