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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马莲井检查站遭袭续:警方悬赏6万元征线索

2015-12-10 09:00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马莲井检查站遭袭:警方全力以赴破案攻坚 悬赏6万元征集线索
    人民网呼和浩特12月9日电(刘泽 张桂梅) 12月6日凌晨3时许,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马莲井综合执法检查站遭受近百名不明身份蒙面歹徒长达2个多小时的暴力袭击,事件造成13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6人重伤,造成财产损失初步估计1000万元。

    8日,内蒙古和甘肃警方发布公告称,已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另有2名犯罪嫌疑人向警方投案自首。内蒙古警方悬赏最高6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同时敦促在逃的涉案人员投案自首。警方表示,在逃涉案人员在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将予以从宽处理。

    额济纳旗马莲井综合执法检查站暴力袭击事件发生后,额济纳旗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2.06”重大刑事案件专案组,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领导和马明副主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上级公安机关、旗委、政府的科学指导下,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自治区公安厅、盟公安局专门调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额济纳旗指导并参与案件侦破工作,三级公安机关紧密配合,调集精干力量全力以赴破案攻坚。阿拉善盟行署副盟长、公安局局长刘海东在专案一线指挥作战,实地督促指导案件侦破工作。带领专案组民警日夜奋战在工作一线,辗转在蒙、甘两省区间,跨区侦办案件。

   12月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通过缜密侦查、连续作战成功抓获1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另外,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2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屈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额济纳旗公安局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公告

    2015年12月6日凌晨3时许,额济纳旗马莲井综合执法检查站被100余名蒙面人员暴力袭击,实施了打砸抢等严重暴力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和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额济纳旗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现已经掌握案件相关线索,依法开展对涉案人员的抓捕工作。为敦促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体现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给涉案人员及时悔改、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凡涉案在逃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5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的,予以从宽处理,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案件侦破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顽固不化、继续逃跑藏匿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一经抓获,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四、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包庇、藏匿涉及该案的人员。涉案人员的亲属要积极规劝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资助、纵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凡知晓涉及该案人员情况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等政法机关检举揭发,对检举揭发人,政法机关依法予以保密和保护。对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提供重要线索帮助抓获涉案人员的奖励3万元人民币,提供线索并直接帮助公安机关破案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将予以重奖,奖励金额为6万元人民币。涉案人员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六、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涉案人员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能够如实供述的,属于自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投案:

    1、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然后本人及时到案的;

    3、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

    4、并非出于本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电话:何警官 13948005520

    尹警官 13804732731

 

    额济纳旗公安局

    2015年12月8日

    相关链接

    "12.06"暴力袭击案经过

    12月6日凌晨3时许,内蒙古自治区与甘肃省边界一综合执法检查站发生一起暴力袭击事件。据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政府通报,当时,百余名蒙面人手持器械闯入该旗马莲井综合执法检查站,殴打恐吓工作人员,后将工作人员捆绑并丢弃在零下20℃的戈壁滩上,致使工作人员及当地牧民共13人受伤。

   上述人员还打砸了执法站,致使检查站完全损毁,11辆执法车被毁。

    现场图片

损毁前的马莲井检查站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