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欧洲网 > 中国新闻 >

安徽法制新闻五则

2013-09-24 10:1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欧洲刊网

 萧县公安局认真开展效能建设活动提升工作正能量

    为贯彻落实“抓主抓重、苦干实干、提速提效、争先争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安徽省萧县公安局根据该县县委、县政府深化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效能建设活动。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组织。萧县公安局根据要求成立效能办,同时要求下辖单位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组长负责效能建设的全面工作,各单位设一名联络员负责效能建设的具体落实汇报工作。民警个人要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促使工作效能的提高。
    二是开展“八项活动”,强化任务落实。
    (一)着手开展“一把手答五问”活动。萧县公安局要求下辖单位围绕“激情点燃了没有、效能提升了没有、思路理清了没有、措施落实了没有、效果显现了没有”,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答五问”学习大讨论,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针对以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向局党委作出承诺,并限期就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至局效能办。
    (二)全面开展“清理上网”活动。根据该县效能办的统一安排,萧县公安局已全面开展了清理办公电脑上的游戏、购物、炒股、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坚决制止浏览不健康网站、传播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的“清理上网”活动。该局所有外网已全部关闭,因工作需要开通的,由单位写申请,局研究批准后予以开通,每个单位只留一个端口,擅自开通的,对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三)深入开展“三个公开”活动。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公开身份、公开行踪、公开承诺的“三个公开”,让所有机关权力和为民办事流程全部置于阳光下公开运行,方便群众监督。公开身份,“让群众知道我是谁”:民警佩戴胸牌、办公室门口设置在岗公示牌、办公桌摆放工作职责牌。在窗口单位试行“二维码”标牌制度。公开行踪,“让群众知道我在哪”:继续执行完善党政机关工作动态发布制度。公开承诺,“让群众知道我怎么干”:将领导分工、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办事时限在办公区域、政府网络等进行公开公示。目前,该局“三牌”的制作正在进行当中,各单位要督促民警按要求放置、佩戴,效能办将对“三牌”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不定时的检查。
    (四)大力开展“建立台账”活动。针对重点涉民涉企单位,推行工作台账制度。将办理事项、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和服务对象姓名、通联方式等内容在内部公开,并每月上报该局效能办,效能办依据其工作台账,按照其工作轨迹,随机进行跟踪检查、回访、暗访等。针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有令不行的单位将不遮丑、不护短、不打折扣地予以曝光和处理。
    (五)继续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主动邀请政风警风监督员、“代表、委员”、新闻媒体、外地专门督查人员等,以“请你来暗访”、“带上我去办”等方式,进行体验式、模拟式暗访。重点围绕“五条禁令”、同城宴请、办事效率、上下班制度、环境卫生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问责、内部曝光、公开通报。
    (六)适时开展 “激情之星”评选活动。该县效能办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激情之星”评选活动。该局也将适时开展,以此激发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彻底克服和杜绝“懒、散、慢、飘”等不良风气,让那些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同志脱颖而出,同时让那些不干事、干坏事的害群之马无处藏身,以先进激励后进,达到共同进步。
    (七)主动开展“六不让”承诺活动。“六不让”具体是:不让工作任务在我身上延误,不让工作职能在我身上削弱,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消极腐败现象在我身上出现,不让单位形象在我身上受到损害,不让发展环境在我身上受到影响。各单位结合本警种工作实际,将承诺内容具体化,并签订承诺书,对违反承诺的,公开曝光,严格问责。
    (八)公开开展“强制执行力建设”活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以及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理等服务制度并张贴上墙。年底将在在本单位公开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该局在局公安网主页设立效能建设专栏,为全局民警提供交流共享平台,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意识,下辖单位也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安微博、警民联系QQ群等网络平台积极宣传深入开展效能建设活动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营造抓效能、提业绩的浓厚氛围。(叶成皿)

    萧县公安局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为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自身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近日,安徽省萧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分别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法制安全宣传活动。
    法制课上,民警一方面通过以案释法、以例说法的方式,从青少年犯罪的心理、特点、原因以及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四个方面进行剖析,另一方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开展阐述,引导同学们要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民警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盗防骗常识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进行了讲解,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民警还针对部分青少年学生存在早恋、叛逆等行为的危害性进行了全面分析,突出学习是当前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此外,在法制课现场民警还和青少学生进行了交流互动,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民警一一予以详细解答。同时把事先制作好的校园安全服务联系卡发放给师生,既便于他们及时得到法律援助,又便于他们遇到危难及时求助,同时也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此次讲座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有效地促使同学们养成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提高学生们的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叶成皿)

    少年入室行窃被抓,失主反为其求情

    盗窃案件的被害人反过头来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犯罪嫌疑人求情,要求不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不合常理”的案件您见过没?日前,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不合常理”的案件。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今年刚满16周岁。2013年8月26日凌晨3点多,小明爬梯子进入自己家附近村庄的某个小商店进行盗窃,被被害人李某(化名)及其丈夫当场抓获,并随即报了警。经审查,小明共盗窃现金95元整,公安机关遂对其依法进行了刑事拘留。其实这已经不是小明第一次行窃,他从10岁开始就先后进行了6次盗窃。但因被盗的都是熟人,并且每次数额都不大,被害人也只是对小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报警。因其有盗窃前科,公安机关以小明涉嫌盗窃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在检察机关受理案件的当天,被害人李某就急匆匆找上门来,要为小明求情。她告诉案件承办人,在小明被公安机关带走后,自己通过村民的反映得知小明从小父母离异,缺少关爱,也缺少经济来源,觉得小明可怜,才请求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听了李某的讲述后,细心的检察官对该案件展开了社会调查,得知小明3岁时父母就离异了,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给小明钱。而这次去偷钱也是因为想去市里打工却没有路费,又不好意思开口跟人借,才动了盗窃的念头,一被发现就主动把钱交了出来。案件承办人提审小明之前,曾努力与其在外务工的父亲联系,但其父拒绝到场并不配合检方对小明进行帮教。检方只好请法律援助律师一起到场提审小明。
    经审查,谯城区检察院认定,小明涉嫌盗窃罪的事实有证据证明,虽犯罪情节轻微,但曾有多次盗窃事实,且无监护、帮教条件,为防止其再次犯罪,建议对其批捕。但同时该院对此案坚持快捕快诉,让小明能早日重返社会,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谯城检察院 金阳 柴双)

    公安分局四项措施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按照淮南市公安局下发《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迎检阶段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淮舜分局四项措施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派出所(队)为单位,全体民警各负其职,按照要求,高质量的完成市局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为我市成功创建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分局领导、科所队室长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起到带头作用,切实承担起本部门、本辖区公安机关创建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无盲点、无漏洞。三是强化督查,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不利的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力争做到不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失分。四是切实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调动民警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力度,使得广大群众能够积极配合创建工作的有序进行。要立足于本单位办公场所的干净整洁和植被美化,在适当位置张贴标语和设置宣传栏。真正做到用身边事带动身边人,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氛围。(翟智)

    利用废旧SIM卡信息,揪出更衣柜大盗

    日前,淮南市公安分局潘一派出所在淮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支持和指导下,在友邻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成功侦破了偷盗潘集矿区矿工更衣柜内财物的系列案件。
    2013年7月29日,淮南市公安局潘一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潘二矿保卫科报警电话,称在矿西门执勤时在浴池工作人员协助下抓获一名涉嫌盗窃矿工更衣柜内财物的嫌疑人,在该男子身上搜到一部被盗手机。接到报警,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嫌疑人带回所内。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叫江某,是某外委队临时工,江某对其盗窃更衣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其他的违法情况一概否认。近期由于潘集矿区潘二矿、朱集矿、潘北矿连续发生多起更衣柜内财物被盗的案件,江某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依法对其潘二矿的临时住处进行搜查,在搜查中心的民警在其住处发现一张丢弃的手机SIM卡等其他物品,于是向淮舜分局领导汇报。淮舜公安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副局长曹君毅亲自带队刑警大队人员到达现场,现场办公成立专案组,在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江某因吸毒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并且2011年因撬他人更衣柜被劳动教养过。可谓是一个劣迹斑斑的“老油条”。
    专案组民警为了打开案件突破口,对搜查到的那张废旧SIM卡进行信息研判,调取SIM卡中自称“大舅”、 “大姨”的号码后立即进行联系,办案民警在交谈中询问“SIM”卡中“大舅”、 “大姨”有没有在矿区工作的亲属,获悉他们有一个外甥叫胡某在潘北矿上班,得知这一信息后立即与潘北派出所联系,得知胡庆双7月15日手机及财物在更衣柜内被盗。经研判专案组判定江某就是胡某这起盗窃案的重大嫌疑人。
    淮舜分局领导获悉案件有进展后,立即指示不惜一切代价投入更多的警力侦破隐案积案,还工人一个平安顺心的工作环境。
    专案组成员立即展开大规模的工作,对江某手机的活动轨迹进行耐心细致的研判,专案组的民警经过详细的工作后,对犯罪嫌疑人江某进行两次审讯,面对大量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江某自知抵赖是没有用的,交待了2013年6月至7月底短短一个多月以潘二矿为基点,15次在潘北矿、朱集矿、潘二矿撬别更衣柜盗取财物的犯罪事实,其盗窃财物有苹果5手机一部、苹果4手机两部等价值达到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张家才 杨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