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11月3日电(记者 苗子健 通讯员 李旭东)11月3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总编辑(正厅级)张苏洲受贿、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4月至2014年7月,张苏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数十家单位及个人现金、物品,共计人民币1139.6148万元、美元4.7万、欧元0.2万、购物卡17.9万元及价值107.2239万元的金条、玉器和手表等物品;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39.3657万元人民币。
起诉书指控,张苏洲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2011年至2013年,南京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某为感谢张苏洲给予的帮助,先后14次共送给张苏洲414万元和价值12.39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一块,同样为了感谢张苏洲的帮忙与关照,包括上海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及个人先后多次送给张苏洲现金、物品合计7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还指控,张苏洲在为他人安排工作、晋升职务及提供演出机会等方面收受大量财物,安徽省广播电视台多名干部及台聘人员为感谢张苏洲在工作调动和职务升迁上给予的照顾,向张苏洲行贿,少则千元,多则数十万,张苏洲共收受15名广电系统干部及台聘人员现金、金条、玉器、手表等物,合计人民币300多万元、欧元0.2万和美元2万。其中,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节目购销中心原主任陶某送给张苏洲166万元人民币、欧元0.2万、美元0.2万元。赵红梅也曾经从自己的“奖金”中拿出20万元送给张苏洲。还有两名演员为感谢张苏洲给予的演出机会,分别送给张苏洲10万元、6万元。
除受贿外,公诉机关还指控张苏洲个人或伙同他人贪污近340万元人民币。2008年至2013年,张苏洲通过在单位报销个人购物消费、虚列奖金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339.3657万元。2010年至2014年张苏洲在五次出访前,明知不符合相关规定仍从安徽(广播)电视台超标准领取公杂费和零花钱共计0.07万欧元和0.5725万美元。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张苏洲伙同时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的赵红梅共同贪污130.536万元,并两次虚列名目,张苏洲、赵红梅互为对方发奖金,共同侵吞公款65万元。
庭审中,张苏洲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和定性不持异议。控辩双方就张苏洲受贿和贪污犯罪中的数额认定、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是否构成自首、构成立功还是重大立功等法定、酌定量刑情节展开辩论。
张苏洲在最后陈述时失声痛哭,坦言淮南是自己的第二故乡,今天在淮南受审感慨万千,对不起组织培养、同事支持,对不起母亲妻儿,也对不起养育自己14年的淮南人民。自己定会认罪伏法、真诚悔罪、重新做人。
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当天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