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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沭阳:天能动力沭阳基地铅污染再调查(3)

2013-08-17 10:5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而另一份检测报告中,村民分别对天能路西面河道、天能路玉环路口西面水沟、玉环路南面河道、天能路北面排水口地表水进行取样,并对水样中的铅和镉含量进行检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中铅含量全部超标,最多超标高达199倍。其中镉有3个点位超标,最多超标4.8倍。

同时,村民对天能路以西80米小田地、天能路玉环路口西南田地、玉环路南面菜地、天能路北面排口附近土壤中的铅和镉含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土壤中镉含量全部超标,最高超标106倍,而铅含量最高超标近4倍。

旧债还没还,新债还在欠

尚无针对农村地区和涉铅企业周边儿童血铅水平的系统调查,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尚未建立,没有制定科学、有效的血铅超标防范体系。

近几年来,我国铅中毒事件频频发生,湖南郴州、安徽怀宁、上海康桥和浙江德清相继发生的血铅超标事件,更是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关注。

记者在采访多次铅污染事件中获悉,针对铅污染排放,有两种不同的国家环境标准,一是环境质量标准,二是污染排放标准。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标准是根据人体和动物的长期试验结果得出的,在一定条件下确保人体健康的污染承受限值,是健康标准;而工业污染排放标准是综合考虑行业的经济和技术水平制定的,是环境执法依据。因此,即使达到工业排污标准,并不等于“不会导致环境污染”,超量生产、超总量排放就是典型原因。

据悉,我国环境保护标准中的铅限值并不低。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铅的季平均浓度应不超过1.50毫克/升,与美国现行标准相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Ⅰ类~Ⅴ类水体中铅的标准限值与美国伊利诺斯州、科罗拉多州等地规定的水体中铅标准限值也相符;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总铅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毫克/升,与日本的排放标准相同。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和人体卫生健康标准是3个不同的概念和3个不同的指标,其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

记者在河南采访时了解到,当地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3个指标数值之间有些不相匹配,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铅排放浓度不得超过10毫克/立方米,居住区环境质量标准中铅排放标准最高为1.5毫克/立方米,而人体血液中铅含量小于100微克/升是相对安全的。

毫无疑问,天能电池沭阳基地超产能生产肯定会造成当地环境质量标准超标,如果再综合考虑到铅、镉重金属污染长时间的富集作用,其环境风险可想而知。

中国疾控中心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近几年频发的“血铅超标”事件对铅蓄电池企业和周边人群血铅的检测情况看,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超标人群分布与企业的距离呈明显的相关性;二是超标人群与其是否在铅蓄电池企业工作或其家属是否在企业工作呈相关性。造成血铅超标的原因可以归结为环境污染和职业防护缺失两个方面。 

血铅超标的问题非常复杂,由于铅等重金属是稳定、不可降解的污染物,不但可通过空气和水直接进入人体,还可通过被污染的食物在人体长期富集。

在采访中,一位卫生领域的专家向记者介绍说,造成血铅超标的原因很多,特别是儿童作为易感人群,血铅异常的原因非常复杂。但是我国在制定相关标准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儿童在玩耍时可能在地上打滚,用沾满灰土的手抓食物吃,过多摄入土壤中的铅,或接触铅超标玩具等,都有可能造成儿童血铅超标。

查询2009年以来部分卫生机构的研究文献可以看出,部分城市儿童入托、入学体检血铅超标率在3%~15%之间,蓄电池企业职工的体检超标率在15%~50%之间。一位卫生专家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缺乏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之间关系的研究,也没有哪一级政府或者部门在没有发生血铅异常事件的情况下去组织企业周边人群进行体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环境铅污染与人群血铅的总体状况不明。缺乏涉铅企业周边儿童铅水平调查,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体系尚未建立,至今无法定量反映涉铅企业周边人群血铅水平分布特点。政府部门不能准确地把握环境铅污染对人群健康损害的状况和变化趋势,难以制定科学、有效的“血铅”超标防范系统和评价相关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近期我国发生了多起金属污染事故,急需对重金属污染从污染源排放、迁移到进入人体后致病机理等迁移转化全过程做详细调查和研究,有助于对重金属污染的控制。 

业内专家建议,还应及早开展涉铅等重金属污染地区的全面调查和评估,并抓紧制定和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及健康防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记者 刘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