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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初裁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裁决认定,自美国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幅度为53.3%到57%,自韩国进口的倾销幅度为2.4%到48.7%。
公告称,太阳能级多晶硅的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交相应的保证金。
(来源:中国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