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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开展向吴一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3-06-24 10:03 来源:中国政府网
     中共福建省委

  关于开展向吴一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3年6月14日)

  吴一心同志,男,196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原任惠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2012年12月30日,吴一心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突发心肌梗塞,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9岁。

  吴一心同志参加公安工作28年来,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他爱岗敬业,一心为民,把保障交通安全作为毕生奋斗的目标,创新交通管理模式,心系群众安危,维护人民权益,守护一方平安,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展现了新时期公安交警系统基层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并获得“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标兵”等荣誉称号。他牺牲后,被福建省公安厅追授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为学习弘扬吴一心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发全省人民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激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吴一心同志学习活动。

  一、学习吴一心同志牢记使命、秉公执法的坚定信念。吴一心同志出身农民家庭,在党和组织关怀下,通过自己努力奋斗,逐步成长为基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他始终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使命,为维护交通安全不遗余力;他捍卫法律尊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社会对他的培养和爱护。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带着旺盛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埋头苦干,在明知自己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仍一心扑在工作上,将病魔乃至死神的威胁置之脑后,直到人生终点。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吴一心同志为榜样,树立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工作岗位作为施展才能、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在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学习吴一心同志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职业追求。吴一心同志视工作如生命,无论是交通秩序整治,还是交通安全保障,无论是办理违章案件,还是调解矛盾纠纷,总是出现在一线,坚持在现场;他注重管理制度建设,推出了“一级办案、四级审批、集中研讨、三级说服、归档审核”的办案流程;他注重信息化应用,采用GPS动态监管模式开展交通安全“点对点”管理服务,提高监管效果;他注重研究创新,设计出水泥墩加金属栏的防撞隔离带,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吴一心同志为榜样,发扬苦干实干、奋发有为精神,爱岗敬业,大胆探索,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三、学习吴一心同志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吴一心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他先后推出了“一窗式”服务、免费安装摩托车防盗暗开关等便民利民措施;协调成立“三位一体”多元化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成功化解赔偿纠纷652起,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他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甚至自己出钱,解决当事人生活难题。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吴一心同志为榜样,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在服务群众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在无私奉献中找到自己的人生坐标。

  四、学习吴一心同志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高尚品德。吴一心同志始终坚守原则,刚正不阿。作为长期负责和分管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他从不以案谋私、以权谋利。他对身边人约法三章:不得插手工作上的事、不得替他人说情求情、不得收受他人礼物。任交警大队长9年间,没有签过一张交通违法行为“免罚单”,宁可自己掏钱为别人交罚款也不违规操作。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吴一心同志为榜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甘于清贫,淡泊名利,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崇高人格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

  当前,福建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一大批像吴一心同志这样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优秀党员、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学习吴一心同志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要把吴一心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生动教材,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个人理想与国家前途紧密联系起来,把个人奋斗与福建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滴水穿石的毅力,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业绩,不断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