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衷是好的,但做法太简单,山东费县清理整治畜禽养殖引发部分群众不满意
拆了养殖棚 帮扶要跟上(来信调查)
本报记者 张 洋 吴 月 人民网记者 王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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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薛庄镇城阳村一处被拆除的鸭棚。
本报记者 张 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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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山东临沂费县去年起开始了一场清理养殖场的行动,理由是为了环保。从出发点来看,这是一件好事,我们是支持的。但是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粗暴与蛮横行为,以及不顾实际一刀切的情况。
个别工作人员要求养殖户限期处理所养畜禽,否则自行承担责任。他们不顾养殖户为此要付出多大代价,简单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此外,目前大多没有补偿措施和帮助农民发展其它产业的措施。许多农民以养殖作为增收产业,现在这种清理方式影响到老百姓的饭碗。
我们愿意服从相关政策,但是希望能解决我们的拆迁补偿问题。
山东费县养殖户
在农村,一些群众常年从事畜禽养殖,但是由于环保意识不强,选址不合理,粪便废物处置不到位,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村容村貌,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近年来,各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并且根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制定完善畜禽养殖规划,明确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区域范围。
今年8月17日,山东费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费县畜禽养殖“三区”修订方案的通知》,全县畜禽养殖清理整治深入推进。然而,本报近期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当地在推进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对此,记者赴费县调查了解情况。
村民反映养殖棚被“强拆”,工作人员道出“上级检查的顾虑”
据了解,费县政府连续多年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当地已建有多个大型养殖基地,环保设备较为齐全。据费县畜牧局、环保局介绍,当前工作主要有:在禁养区,坚决做到全面禁养,养殖棚舍必须关停,或拆除,或转产,或搬迁;在限养区、适养区,着力完善环保配套,推进畜禽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转变,实现绿色发展。
其中,禁养区一般工作流程是:向养殖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后者自行限期处置畜禽、棚舍和相关设备。可是,记者在费城街道员外村、峨庄村看到,多个猪圈被拆得七零八落,村民说这是政府部门派工作人员拆除的。王姓村民一边带路一边介绍,“我们兄弟俩共有七八间猪圈被拆了,七八十头猪不得不贱卖。”
在费城街道南东洲村,曹姓村民的鸡棚被定为“违章建筑”,要求限期拆除,并被行政处罚7200元。辖区清理整治工作的日常负责人、费城街道政协办主任刘兆国说,“很多农村养殖户是没有手续的,养殖棚舍属于违章建筑,我们是把整治工作和拆违结合起来了。”对此,很多村民表示,相比现在,前些年的养殖手续及其办理确实没有那么严格,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情况较为常见,但是政府部门也一直没有对此过问。费城街道洞山村任姓村民还掏出一张1998年的费县非经营性收入统一收据,“当年为了养殖,收了我们250元钱,就算是同意了。”
还有一些村民表示,从事畜禽养殖是经过批准的。10月17日黄昏,记者来到费县薛庄镇城阳村,孙姓村民说,“我家养鸭是有准养证的,并且在2014年提交乡镇的申请书上,村委会是盖章确认鸭棚建设合格的,如今我家鸭棚还是被拆除了。”
采访调查期间,费城街道洞山村被当地政府多次强调为“禁养区”,村里的养殖户都收到了街道办事处于8月22日下发的《养殖场停养通知》:“限你的养殖场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自行处理存栏畜禽,逾期不自行处理的,将依据《费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费政发【2013】28号),对你场(户)进行停水、停电、停产,是违法建设给予依法拆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后果自负。”截至目前,该村虽未有拆除,但是很多养殖户表露出焦虑情绪,并且疑惑“为什么一定要拆”。
对此,费县多个乡镇街道否认“强拆”,同时承认养殖棚舍本可以转产或搬迁,但有些依然要求拆除,这既有环境保护的考虑,也有上级检查的顾虑。费县畜牧局工作人员说,“近年来上级部门多次检查,指出畜禽养殖中的污染问题,我们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畜禽养殖的市场行情好,一些棚舍没有被拆除的养殖户又开始养殖,又不注意环境卫生,从而死灰复燃、出现反弹。上级部门再来检查又会指出一堆问题,甚至认为整改不力。”
养殖户被要求缴纳保证金,部门、乡镇和村委会的回应相互矛盾
在费城街道洞山村,多位养殖户出具了格式统一的收据:收据纸张页眉是“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洞山村村委会”,内容为“今收到某某养殖场清栏或转产保证金:10000元”,落款为费城街道洞山村,时间大多是9月10日,经办人是村支书张凯、村主任张连永。
“当时村里通知,说是养殖户必须在9月10日之前缴纳10000元的保证金,10号之后再交的,就不收了、不算数了,后果自负。”据张姓村民回忆,村里有些养殖户害怕了,按期交了钱,有些至今没交钱。其中有个养殖户家里还一度出现意见分歧,最终9月10号连夜把钱送到村干部家。
类似情形在其他村庄也有发生。薛庄镇城阳村的孙姓村民说,“让我一个棚子缴纳10000元的保证金,我没交。”费城街道峨庄村的王姓村民说,“根据养殖棚舍的面积大小,要求缴纳金额分为5000、10000、15000元三个档次。我当时交了10000元,街道工作区的工作人员和村干部都在场,但是都没有给我开收据。”
在费城街道员外村的采访调查中,一位村民出示了一张收据,显示他缴纳了5000元的养殖转产保证金。与洞山村的收据不同,这张收据盖有“费县费城镇员外工作区总支部委员会”的公章。记者随后向刘兆国求证,工作区是隶属乡镇街道的常设单位,主要是对乡镇街道辖区进行再划分,日常职责是上传下达,完成街道交办的任务,工作人员也都是政府工作人员。
无论是否交了钱,村民普遍质疑上交这笔钱的合法性。对此,当地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委会的回应各执一词,相互矛盾:
10月18日8时许,费城街道洞山村支书张凯说,“确实有保证金这么回事,是街道让收的,我个人也没这能力,村里只是落实、执行。”当天11时许,刘兆国说,“街道、工作区对保证金没有统一要求,保证金是村里根据村规民约征收的。”15时许,费县畜牧局局长宁托表示,县里没有关于保证金方面的要求。薛庄镇副镇长刘乃彬、胡阳镇党委副书记邵波随后表示,他们的镇上均从未提出收取保证金。
养殖棚拆了,对养殖户的帮扶要跟上
如今,费县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仍在开展,不少养殖户也支持环保,认为“环境污染该治了”,一些人也在贱卖畜禽,并且算账:一只蛋鸡,从出壳到出栏的养殖成本大概是30元,如今平均只能卖到十五六元,这笔损失谁来赔?如果养殖棚舍真的被拆,这些年的搭建、维修费用,是不是打了水漂?
基于此,当地群众普遍关心补偿问题,宁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省里确实提出过适当补偿,但没有具体要求,县里也就没有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刘乃彬表示,薛庄镇没有补偿政策。
与此同时,在费城街道、胡阳镇,只有自行拆除的,才可以根据养殖面积大小,给予一定补助,但补助水平较低。邵波说,“这是从乡镇财政拨出来的款项,其实也只够拆除的人工钱。”刘兆国进一步表示,“有些养殖棚舍本身就没有手续,属于违章建筑,就没有补偿。正规的养殖棚舍基本都是标准化的,不在清理整治范围内。”
对于一些养殖户来说,全部身家都“拴”在棚舍上。拆了养殖场,引导帮扶要跟上。宁托表示,可以到适养区继续养殖,只要符合环保要求;也可以就地转产,从事一些其他活动。邵波表示,“我们在下发整改通知时,就已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养殖户转产种植本地比较有特色的西红柿了。”
谈及这方面话题,也有一些乡镇街道含糊其词,对于一些帮助养殖户改行转产的具体思路举措,更是语焉不详。刘兆国还说,“费城街道是县城所在地,养殖户以后可以在县城打临时工。”可很多养殖户已年逾花甲,或者身体有残疾,担心没人会雇用他们。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势在必行,特别是只要禁养区规划合理,该退出的必须退出。与此同时,如何统筹兼顾生态保护与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在推进畜禽养殖清理整治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找到新的增收致富门路,从而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这是费县该认真加以研究的。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后
为群众想得更细致些
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发展,总是在面对矛盾、化解矛盾中推进的。农村改革发展事业尤其如此,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各地基础条件不同,劳动力素质参差不齐,发展阶段各有差异,各项改革举措的推进,都会遇到具体的矛盾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的主要矛盾一直是增产增收,各地积极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养殖业、发展庭院经济,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钱袋子鼓了,农民笑了。
当前,农村改革发展进入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新要求。农民增收仍然是主要方向,与此同时,农村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民群众“生态宜居”的美好要求越来越迫切,“产业兴旺”不能再走量的扩张的老路子,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转型升级。
农业发展的转型升级,往往意味着换脑子、改路子、转场子,不仅领导干部要有新理念,农民群众也要有新认识。然而,观念转变、产业转换,都要一个过程,而且农民兄弟比领导干部的这个过程还要长一些。因此,这个过程不可省略,不可动不动就一声令下“一刀切”,而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和群众一起算算账,想想辙儿。比方说,耐心细致地算算生态账,生态账是长远的子孙账,也是眼前的经济账;比方说,设身处地地和农民群众共同寻找新的致富门路,等等。
工作做在前面了,做充分了,改革的摩擦力就小了。让群众了解政策、相信政府,我们的改革举措就能够赢得群众的支持,从而顺利推进,最终使群众成为改革的受益者、拥护者。
《 人民日报 》( 2018年10月23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