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超标准,处分!(监督哨)
本报记者 孟祥夫
“我的所作所为,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近日,面对纪律处分决定,江西玉山县紫湖中学校长李鹏飞后悔万分。
今年1月2日,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李鹏飞超标准使用办公室问题。县纪委立即责成第六纪工委展开调查核实。
“有群众反映你办公室面积超标,有没有这回事?”一到学校,调查人员就找李鹏飞谈话。
“怎么可能?在这方面,我严格按上级要求落实的。”面对调查人员提问,李鹏飞回答得异常干脆。
“既然不存在类似问题,那我们去你办公室看看。”调查人员说。
“办公室有什么好看的,就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李鹏飞故作镇定,“要不我带你们到校园转转吧……”说完这些,他的神情闪过一丝慌乱。
这一切都没有逃过调查人员的眼睛,调查人员坚持立即去其办公室。无奈,李鹏飞只好把调查人员带到一个挂有“校长室”牌子的房前。
“打开门的一刹那,我们全都惊呆了。”调查人员看到的所谓的办公室,积满了厚厚的灰尘,墙上还挂满了蜘蛛网。
“李校长,你平时就在这里办公?”调查人员严肃询问。
“这,这……”李鹏飞顿时语塞,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一五一十地向调查人员交代了问题。
原来,2014年上半年,该校对教学楼和办公楼维修改造,李鹏飞“盘算”着给自己弄一间带卧室和卫生间的办公室。于是,他主动找来总务主任颜某,试探地说,“老颜啊,这次学校维修改造工程量很大,我想弄间大点的办公室,你看怎么样?”
“现在各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得很严,这样做不好吧?”颜某十分为难。
“你也太认真了,清查办公用房还能查到我们这学校里来?”李鹏飞满不在乎,“你就按我的意思办吧!”
在李鹏飞一再坚持下,颜某将其办公室装修列入改造项目,把办公楼二楼北端的一间教室改造成了配备卧室和卫生间的校长室,除配备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外,还添置了沙发、茶几、空调等。
2017年3月,该县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活动。李鹏飞深知自己的办公用房严重超标,为规避检查,就把“校长室”牌子换成了“接待室”,仍继续使用。为应付上级检查,李鹏飞玩起“障眼法”,在另外一个房间又设了一个“校长室”。经实地测量,李鹏飞办公室超标面积达31.2平方米。玉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李鹏飞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执纪者说】
纠正“四风”,绝不能温良恭俭让,要始终保持眼里揉不下沙子的态度,监督注重日常、抓在经常,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违纪者付出代价。
——江西玉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章志强
《 人民日报 》( 2018年07月31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