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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醉酒迎检查——查!(监督哨)

2018-06-12 07:5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工作日醉酒迎检查——查!(监督哨)
 
 
本报记者 姜 洁
 
  “这件事后,我酒醒了,心里也彻底醒悟了,对此产生的恶劣影响懊悔不已……”今年4月,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荞窝镇党委书记李宗强在检讨中这样写道。
 
  3月27日,州委脱贫攻坚督导组来到荞窝镇,准备对之前反馈给该镇并要求限时整改的10个问题进行督查。闻讯赶来的李宗强满身酒气地出现在督导组面前,既不能按要求提供脱贫攻坚整改相关材料,也不能汇报清已经整改到位的8项相关内容。
 
  经查,27日当天,为感谢村镇干部对自家烤烟生产的支持,荞窝镇云盘山村的烟农何早日准备了猪羊、香烟、啤酒等,在镇政府食堂请客。中饭时,李宗强和镇村干部等11人陆续赶来赴宴。酒足饭饱后,李宗强回宿舍休息,下午3时,他又喝了20多杯啤酒,直至下午4时知晓州委督导组已到荞窝镇后才匆匆离开饭桌,而其余人继续饮酒,直至当晚7时才结束。
 
  “为什么在工作日带头饮酒?”调查人员问。
 
  “我考虑干部们下村都辛苦了,喝点酒没什么大事……是我太缺乏纪律意识,竟然默许服务对象宴请干部,不仅没及时制止,还参与饮酒,带头违反纪律……”李宗强后悔不迭。
 
  针对“四风”问题出现的新变种,2月9日,州委州政府在《关于印发〈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毫无疑问,李宗强此举正是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
 
  问题查实后,4月5日,普格县委召开全县干部大会,专题通报李宗强等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脱贫攻坚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资料收集归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引以为戒、自查自纠。4月9日,普格县纪委给予李宗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计生专干勒尔沙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小田坝村代理村支书和代理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雪松因监督责任缺失被诫勉谈话。其他参与饮酒的干部均按违纪情节被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执纪者说】
 
  分析本案,李宗强的行为表面是吃吃喝喝的小毛病,根子里折射的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群众观念淡漠、工作作风漂浮的大问题。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一言一行事关组织形象。当前,凉山正值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打赢作风攻坚战。我们将以“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喝酒”为作风建设突破口,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抓长抓常、久久为功。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张 力 
 
《 人民日报 》( 2018年06月12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