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版权案维持原判
禁止灿星制作以此为中文名的节目
本报上海7月5日电 (记者曹玲娟)沸沸扬扬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归属纠纷暂告一段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日做出最新裁定,维持此前对于“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称的行为保全裁定,禁止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以《中国好声音》为中文名称的节目。这意味着,由灿星制作、浙江卫视播出的曾屡次刷新中国电视史多项纪录的《中国好声音》将暂别荧屏,而灿星制作的原创节目将会换名播出。灿星表示尊重法院决定,并将于近期公布全新的节目名称。
2012年7月,新成立的灿星制作在购买荷兰版权方模式后制作的《中国好声音》成为电视史上现象级节目,随后4年连续制作四季《中国好声音》。
2016年1月,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荷兰版权方在5年内制作四季《the voice of china》的授权,成为该节目在中国的唯一版权所有者。自此,《中国好声音》原制作团队和版权分离的状态成为事实。
2016年6月7日,唐德影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诉前行为保全,法院对于该申请于6月20日做出了保全裁定,裁定灿星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等。随后,灿星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复议申请。
据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此次裁决仅针对唐德申请的诉前保全令,但该中文节目名称属于谁目前并无定论,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必然会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确定其最终归属。
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在司法层面上来说,灿星正在制作的新一季节目将无法使用《中国好声音》为名,但从广电行政管理层面上来讲,唐德也难以制作《中国好声音》。因为,在总局备案的“好声音”品牌属于浙江卫视。从制作周期上考虑,今年唐德已不可能制作出这档新节目,且受引进模式节目规定的限制,明年《the voice of china》也不可能进入黄金档。
对于这场版权纠纷,灿星总裁田明表示,“我们以后不会再买版权。灿星以后只做原创节目,绝不会再出现被外方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唐德影视相关人士则表示,“这是一个现象级的节目,如果它有机会能和唐德合作,唐德没有理由拒绝。”
《 人民日报 》( 2016年07月06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