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报 》( 2022年08月26日 第 14 版)
在政治协商舞台上更好发挥作用
民革中央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政治协商作出全面规定,为规范、有序、高效开展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民革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将增强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如既往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协商的引领性。民革将坚持建言资政与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深入开展“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弘扬与党同心、爱国为民、精诚合作、敬业奉献的多党合作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同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深学笃行科学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协商的时代性。民革将坚持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论述,坚决捍卫“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多党合作光辉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政治协商新实践。
自觉扛起责任勇于担当,不断提高政治协商的实效性。民革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坚持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协商建言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在社会法治、促进祖国统一、“三农”等领域的优势,积极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在政治协商的广阔舞台上全面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新气象、新干劲、新作为。
在政治协商中承担起应有责任
民盟中央
《条例》是对以往政治协商工作实践进行总结提升后作出的制度性、机制性安排,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指导思想、原则,对政治协商的组织领导和职责、对象和内容、活动筹备和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保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体现了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治协商效能的决心和行动力。
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一直以来,民盟各级组织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民盟中央领导每年多次参加中共中央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近年来就“一带一路”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民盟各级组织还通过参加政治协商会议,作大会发言和常委会发言,提交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参加政协提案办理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充分利用政协平台议政建言。《条例》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政党协商,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明确为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在《条例》的制度保障下,民盟将在政治协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民盟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将民盟“奔走国是,关注民生”的优良传统融入政治协商工作中,协助中国共产党把政治协商工作的部署落到实处。
在统一战线中发挥更大作用
民建中央
《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和部署,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指导民主党派更好参加政治协商、履行参政党职能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对政治协商内涵及其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等,作出了权威性表述,有利于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建发挥自身特色优势,通过参加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在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党的科学民主决策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民建中央领导多次率队调研,围绕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如2018年就“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赴海南、上海调研,提出了支持海南建设自由贸易区(港)的具体建议,并建议构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体系,加强自由贸易港国家立法等;2021年赴湖北、四川等地,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针对“形成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中仍存在的地方保护和要素资源流动不畅等问题开展深入调研,提出建议。这些调研建议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充分发挥了民主党派在协商民主建设中的作用。
民建要进一步有序推进学习《条例》,学深悟透《条例》精神,教育引导广大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联系实际,充分发挥民建优势和作用,凝聚会内智慧和力量,切实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履行好参政党职能,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进行调研,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在统一战线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民进中央
《条例》第一次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形式规范政治协商工作,开启了推进政治协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篇章,成为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鲜明主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协商最本质的特征,是第一位的要求。《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政治协商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定位,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开展政治协商工作,自觉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政治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把中共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推进民进制度建设与《条例》制度化要求相适应。作为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进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规章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包含不同位阶规章制度于一体的制度体系,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民进会员有序、高效参与到政治协商工作中,着力提升政治协商实效。
民进中央将团结带领全体民进会员,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条例》的精髓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治协商的职能定位,为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增强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行动自觉
农工党中央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政治协商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条例》作为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历程中又一标志性成果,是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新的里程碑。
《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多党合作重要论述精神,吸纳前期政治协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明确政党协商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相互衔接机制,全面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生动诠释了统一战线和新型政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我们要抓牢重大契机、不负使命重托,以高质量的履职作为,为政治协商效能发挥贡献力量。一是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条例》精神学习贯彻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作为农工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正在开展的“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引领全党各级组织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内涵本质,准确把握开展程序、流程方式。二是坚持以履职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政治协商能力聚合跃升。将政治协商工作作为参政履职重中之重,配强力量、完善机制,修订制度、用好平台,发挥优势、集智聚力,深入调研、科学询证,确保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三是坚持以胸怀“国之大者”为目标,推动政治协商工作提质增效。聚焦国家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做到中共中央有部署、农工党有行动,时代有呼唤、农工党有作为,切实担负起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政治责任。
规范政治协商 汇聚民主力量
致公党中央
《条例》作为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各民主党派提高政治协商能力提供了遵循,开启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崭新的里程碑,促进了爱国统一战线事业的发展。致公党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致公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致公党将进一步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筑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继续沿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确道路奋进。
发扬致公传统,争取更大贡献。《条例》明确了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要求,为致公党在新时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工作指明了方向。致公党要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对政治协商的工作部署,大力弘扬同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团结合作中形成的“致力为公”等优良传统,结合自身特色,积极建言献策,提高政治协商实效。
加强自身建设,无愧使命担当。致公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上不断发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努力把致公党建设成为政治信念坚定、履职能力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素质参政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身力量。
积极践行参政党职责使命
九三学社中央
《条例》作为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规范、有序、高效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保障。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政治协商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代推进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条例》的出台,在高度总结政治协商历史经验基础上,充分吸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成果,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遵循原则、组织领导和职责、协商对象和内容,必将对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条例》的出台,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同时也对民主党派参政履职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九三学社通过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等渠道,充分发挥科技界人才比较集中的优势,重点围绕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持续聚焦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低碳经济发展等重大课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产生良好效果。
下一步,九三学社将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大力弘扬爱国民主科学优良传统,积极践行参政党职责使命,紧扣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认真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提升协商能力,更好发挥协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政治协商中展现履职风采
台盟中央
《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于加强中国共产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密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关系,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和力量。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作为致力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台盟一直积极参加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紧紧围绕国家重大经济决策和战略部署的贯彻执行,将党派特色转化为参政履职特色,为国家推动相关工作提供务实的政策参考。
学习贯彻《条例》是台盟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共中央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对台工作决策部署,以助力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为重点,积累调查研究成果,培育涉台建言优势领域,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部署,立足课题研究基础、盟内人才支撑,在政治协商中展现台盟履职风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广大盟员正确、全面、辩证认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政治立场;注重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以实际行动共促发展,深化各领域工作融合融通,充分发挥亲情乡情优势,搭建两岸青年交流融合平台,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台胞,始终同中国共产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共二十大的胜利召开。
紧扣“两个健康”参与政治协商
全国工商联
《条例》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工商联作为党领导的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应牢牢把握四方面的原则和重点。
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两个健康”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统一制定的政治协商工作大政方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更好发挥政治协商功能,切实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要始终紧扣“两个健康”。参与政治协商,要聚焦促进“两个健康”主题,在了解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经济人士思想状况上持续用力、在推动完善“两个健康”的制度和政策环境上充分建言。
要始终注重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帮助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利用好政协大会、常委会、专题协商会和协商座谈会等各种渠道,进一步增强民营经济人士对协商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更好团结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
增强责任使命 提高协商能力
无党派人士 欧阳昌琼
《条例》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无党派人士,学习《条例》我感到备受鼓舞。
《条例》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党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举措。《条例》是中共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将政治协商的性质定位、基本方式、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对象内容、组织领导、成果运用和保障机制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新时代做好政治协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以明确的政策规定、科学的制度安排、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政治协商的实现路径和工作成效,是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最新成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中的积极作用。《条例》明确规定无党派人士是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融会贯通,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精髓,坚定制度自信。
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要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政治协商,及时反映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和传播共识,团结带动所联系群众凝心聚力、服务大局。要切实提高协商能力,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履职能力,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真言、献良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