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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

2022-07-12 09:0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

——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

闻 言 《 人民日报 》( 2022年07月12日   第 06 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用大历史观来看待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并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近日出版的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一书,收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文稿61篇。认真学习这些重要论述,对于推动全党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贯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基本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勇于推动“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这部专题文集,真实记录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牢牢抓住、紧紧抓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奋斗历程,系统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真抓实干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深刻思考。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这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也是贯穿全书的一个重大要求。本书开卷篇以《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为题,指出,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只有深刻理解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理解我们这个党、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后第二次到地方调研、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等场合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始终把“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后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乡村。要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把振兴乡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重大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书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农”新篇章。

  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党领导“三农”工作体制机制。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传统。在《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委和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特别是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干事创业创造更好条件;要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把党中央提出的重大任务转化为基层的具体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在《不了解农村不了解农民,就不能真正懂得中国更不可能治理好中国》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深情讲述自己的农村情结,号召各级领导干部多到农村去走一走、多到农民家里去看一看,做广大农民贴心人;要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每年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每年用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三农”工作,重锤响鼓,持续发出重农信号,强农惠农富农力度不断增强,推动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了大台阶,农业基础地位得到显著加强,农村民生显著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特别是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为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有力支撑。

  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分析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出,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的形势下,在新冠肺炎疫情加剧世界动荡变革的特殊时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尽管我们的“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当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日益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要办好自己的事,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始终立足自身抓好农业生产,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强调,应对风险挑战,不仅要稳住农业这一块,还要稳住农村这一头。“三农”向好,全局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三农”工作在新征程上仍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完全可以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件大事办好。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建设什么样的乡村、怎么建设乡村,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面对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突破,是这部专题文集反映的重点内容。

  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脱贫攻坚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脱贫攻坚伟大斗争锻造形成的脱贫攻坚精神。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要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节录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期间文稿中的有关内容,指出,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脱贫后能发展、可持续。要加快完善低保、医保、医疗救助等相关扶持和保障措施,用制度体系保障贫困群众真脱贫、稳脱贫。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抗风险能力,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让易地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有收入,日子越过越好。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个问题作了系统阐述,指出,要把党中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战略意图领会好、领会透。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是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要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构建乡村产业体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兴旺,推动乡村生活富裕;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既要塑形,也要铸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要坚持绿色发展,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已经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各地要解决好落地问题,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注意处理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增强群众获得感和适应发展阶段这几对关系,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要让乡村尽快跟上国家发展步伐。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指出,城镇和乡村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能否处理好城乡关系,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要把乡村振兴战略这篇大文章做好,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着力点是通过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形成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建管格局,推动公共资源在县域内实现优化配置,努力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即使城镇化率达到了70%,也还有几亿人生活在农村。如果只顾一头、不顾另一头,一边是越来越现代化的城市,一边却是越来越萧条的乡村,那也不能算是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过去,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三、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

  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保障粮食安全,关键在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害是种子和耕地。这部专题文集,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对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深邃思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决不能在吃饭这一基本生存问题上让别人卡住我们的脖子。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足国内基本解决我国人民吃饭问题,是由我们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大政方针。粮食多一点少一点是战术问题,粮食安全是战略问题。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确定风险增加,我国粮食供求紧平衡的格局长期不会改变,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抓农业农村工作,首先要抓好粮食生产。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要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要调动和保护好“两个积极性”,让农民种粮有利可图、让主产区抓粮有积极性。要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现在,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在不断升级,今后农产品保供,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要树立大食物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食物消费需求。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对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在《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像保护文物、甚至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强调,耕地红线不仅是数量上的,而且是质量上的。农田就是农田,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农田必须是良田,要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解决吃饭问题,根本出路在科技。稳产增产要坚持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保障粮食安全,要害是种子和耕地》等文稿中指出,我们必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和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化解耕地资源不足、水资源约束、环境压力、气候变化影响、应对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等突出矛盾。强调,我国农业科技的最大的短板就是种子。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要发挥我国制度优势,科学调配优势资源,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用中国种子保障中国粮食安全。要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加快补上烘干仓储、冷链保鲜、农业机械等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短板,特别是要加大农业重要装备自主研制力度,加强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防灾减灾体系等建设。

  四、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

  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民小康不小康,关键看收入。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这部专题文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从党的初心使命出发对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系统谋划。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位于太行山深处的河北省阜平县,深入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指出,要继续在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上下功夫,在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上下功夫,让农村生产不断发展起来,让农民腰包尽快鼓起来。《农业农村工作,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1月至2021年8月期间讲话中有关内容的节录,强调,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要综合发力,广辟途径,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产业兴旺,乡亲们收入才能稳定增长,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现代高效农业是农民致富的好路子,要沿着这个路子走下去,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使经营农业有钱赚;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农民打工有钱挣;加大对农业的补贴力度,国家力所能及地给农民一些钱;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提高农民财产收益。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但是也必须看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松劲歇脚,要在新起点上接续奋斗,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产业化,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

  共产党就要把让乡亲们过好光景这件事情干好。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在《让乡亲们过好光景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初心使命》等文稿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就是江山,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为的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老百姓利益着想,让老百姓幸福就是党的事业。这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宗旨的生动写照,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三农”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长期执政,国家才能长治久安,老百姓才能生活更加幸福。共产党说到就要做到,也一定能够做到。

  五、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部专题文集,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系统思考。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我国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不能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讲话中指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有实实在在的政策要求,必须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同时,根据实践发展要求,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这一重大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在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基础上,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村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小农户走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

  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要解放思想,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农村改革座谈会、2017年和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讲话中指出,深化农村改革要“扩面”、“提速”、“集成”,已经部署的要全面发力,打出“组合拳”,形成整体“打法套路”。要坚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撑保护制度。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推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要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鼓励地方积极地试、大胆地闯,用好试点试验手段,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些底线必须坚守,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汇聚起全党上下、社会各方的强大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