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张洋、毛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5日上午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1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1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中央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张德江委员长参加审议。
24日下午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上述报告。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2013年中央决算草案反映了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收入完成了预算,财政支出保障了重点支出需要,各项财政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了全国人大批准的2013年预算,同意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13年中央决算(草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2013年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各级政府间和政府各部门间事权划分不够清晰,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散、小、多,管理仍然不够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财政结余资金较多,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财经纪律亟待加强等。审计署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揭示了预算执行、财政管理、政府性债务、重点民生工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些问题反复出现,反映了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和规范。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抓紧研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改进编制方法,提高编制的科学性,规范决算的编制,增强预决算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管理;抓紧出台规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计监督,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提高整改实效,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完善相关制度,切实监督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加大问责力度。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26日 04 版)